2017年7月19日,呼和浩特,工作人員回答民眾法律問題。據悉,呼和浩特的12348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成立於2015年,該平臺通過電話免費為民眾提供法律相關諮詢服務,每天工作時間為早8點到晚8點,節假日不休息。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中國網新聞9月21日訊(記者 金慧慧)“黨的十八大以來,政法戰線堅持正確改革方向,敢於啃硬骨頭、涉險灘、闖難關,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重要作用。”今年7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對司法體制改革作出了375字的長篇批示。
黨的十八大以來,由習近平總書記擔任組長的中央深改組共審議通過86個司法行政改革文件,司法部已落實47項,其餘39項還在持續推進落實中,並擬定了落實任務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了完成時限和具體舉措。
“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可以概括為公共法律服務,應當更加積極主動,依法承擔起為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統籌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的職責。”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張軍在今年7月召開的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指出。
張軍表示,司法行政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建設覆蓋城鄉社區、滿足各領域各層次需求、體現公平正義價值追求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創新公共法律服務供給體制機制,讓人民群眾、各類社會主體在需要時都能獲得普惠、精準、及時和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務。
提高人民調解專業水準 築起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
2014年2月,司法部印發《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 指出要為全民提供法律知識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動;為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開展公益性法律顧問、法律諮詢、辯護、代理、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預防和化解民間糾紛的人民調解活動等。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中國人對待矛盾糾紛的一種態度,由此衍生出人民調解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因其紮根基層、分佈廣泛、方便快捷,被稱為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
自2011年《人民調解法》正式實施以來,人民調解制度在做好婚姻家庭、鄰里、損害賠償等常見、多發矛盾糾紛化解的同時,聚焦勞資、醫療、環保、交通、旅遊、消費、物業、電商等重點領域。
2016年1月,司法部會同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等部門下發了《關於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指導各地大力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
2014年10月30日,江西省九江市,人民調解員范長華在對事故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進行人民調解。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在人民調解員的選聘上,大力發展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立醫學、法學、心理學等專家諮詢庫;加強對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實現全員輪訓。目前全國共有人民調解員385.2萬人,其中專職調解員54.7萬人,初步形成了一支專兼結合、優勢互補的人民調解員隊伍。
全國村居(社區)和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實現了全覆蓋,醫療糾紛、道路交通、勞動爭議、物業糾紛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普遍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已經覆蓋了全國80%的縣級行政區域,成為化解醫患糾紛的主渠道,為維護患者合法權益、實現醫療秩序持續好轉作出了積極貢獻。
目前,全國共有人民調解組織78.4萬個,其中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4.5萬個,派駐有關單位和部門的人民調解工作室1.5萬個。2016年共調解糾紛901.9萬件,調解成功率達97.5%,其中醫療糾紛、道路交通、勞動爭議等行業性、專業性矛盾糾紛140.2萬件,比2013年增長了17%。
消除無律師縣 首次實現律師法律服務縣域全覆蓋
在2013年7月之前,我國有174個縣沒有律師,涉及15個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另有92個縣(市、區)只有1名律師。
司法部表示,爭取在一年內全部解決174個縣無律師的問題。隨後,出臺了《關於加快解決有些地方沒有律師和欠發達地區律師資源不足的問題的意見》,指導督促各地司法廳(局)、律師協會,迅速落實《意見》的部署。
2014年7月10日,174個無律師縣之一的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迎來第一位律師。青島律師趙純永響應全國律協“關於援助西部無律師縣活動”,前往當地進行法律援助。
當年,174個縣無律師問題全部解決,第一次實現了我國律師法律服務縣域全覆蓋。截至2016年底,我國的律師隊伍由改革開放之初的200多人發展到32.8萬人,律師事務所從70多家增加到2.6萬多家,實現了改革開放初期提出的中國要有30萬律師的目標。
2016年5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公職律師1.2萬多人,公司律師2700多人。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在提高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業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能力水準方面,發揮重要法律參謀助手作用。
建立經濟困難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讓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
近兩年來,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司法部採取積極措施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提高法律援助品質、加強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設。
據統計,2013年以來,全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數量超過500萬餘件,提供法律諮詢2800余萬人次。中部和西部地區臨街一層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建成率已經分別達到了94.9%和73.9%。
順應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法律援助需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擴充了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將損害賠償、婚姻家庭、勞動保障等事項納入到了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建立了經濟困難標準動態調整機制,20多個省份將經濟困難標準調整至低收入、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低保標準的2倍。
海南省曾先後6次擴大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將25類事項補充到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基本覆蓋了涉及民生權益保障各個領域。經濟困難標準也由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0%調整為最低工資標準, 並在全省範圍內建立起經濟困難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同步動態調整機制。
2014年12月8日,瀋陽市沈河區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工作室的律師在看守所裏會見犯罪嫌疑人,為犯罪嫌疑人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及法律諮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與此同時,司法部還積極推進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強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在2000多個看守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工作銜接配合機制。
今年8月,司法部聯合多部委印發《關於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的意見》,規定對於律師資源短缺的地區和單位,法律援助機構要根據律師資源和刑事法律援助需求等,統籌調配律師資源,探索建立政府購買值班律師服務機制,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建設公共法律服務網 百姓足不出戶即可解決法律難題
2017年9月,司法部印發《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的意見》,指出要打造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和網路三大平臺,作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重要載體。
9月14日,司法部召開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電視電話會議,對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臺建設、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建設等工作進行專項動員部署。
張軍在會上表示,要建設一個體系更加完善、功能和服務更加優化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讓老百姓不出家門解決法律難題。他指出,實體和熱線平臺要盡力安排“全科醫生”,做好程式性、引導性法律服務,有求必應,有問必答。
目前,全國20多個省(區、市)已經實現了12348法律服務熱線全覆蓋。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法律援助機構通過12348法律服務熱線提供諮詢1064萬人次,2016年達282萬人次。
預計,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于2017年底前完成第一批案例編纂,向社會正式開放。2017年底或2018年初,司法部部級12348中國法網將正式上線運作;2018年6月底前,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務網。
張軍還表示,2018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實現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到2020年總體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備、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體系,實現公共法律服務的標準化、精準化、便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