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

土家族 男上裝是“琵琶襟”、“滾邊領”,又叫“對襟衣”,安布扭扣5至7顆。多以青白二色布料作衣,有的鑲花邊。女上裝多滾有“欄杆”花邊,無領或矮領,領大而短,俗稱“右開襟”。男女下裝與漢族人相似,多以青、蘭色布料作褲,白布作褲腰。姑娘喜歡留一根長辮,愛穿自做的紅色或粉紅色的繡花鞋,佩帶金銀首飾等裝飾品。不分男女,成年人頭上都喜歡包二、三米長的青色絲帕,四季不離。

苗族 男女上裝衣領和右上側各有5對布扣,右下側為3對布扣。女上裝多鑲有花欄幹,下裝是大褲腳,膝下鑲有平行的3條“欄杆”。成年男女習慣用青絲大帕纏頭。苗族的少女少婦凡遇隆重節日、行親訪友都喜歡著盛裝,佩帶金銀耳環、手圈、項圈。l歲左右的男女孩子,頭上還要佩帶圍有銀質羅漢18至24顆的羅漢帽,以示吉祥。

民國時期,部分富有的土家族、苗族姑娘和漢族姑娘亦學穿旗袍。

解放後,衣料花色品種增多,自織的土粗布逐漸減少,土家族、苗族的服裝有了改變,臀節日老年人著本民族服飾外,一般均以中山服、學生裝為主要服飾。七十年代後期,服裝款式均已與漢族相同,有西服、牛仔褲、春秋衫、羽絨服、連衣裙、旗袍,服裝面科也很少差別。

飲食

清代及民國時期,秀山土家族的飲食多以稻米、包谷、洋芋、紅苕為主食,每日兩餐。喜幹食,飯菜分煮;喜酸辣味,烹調菜肴均以酸辣為最佳品。酸辣椒炒肉,已成為各族人民食譜中最可口的菜肴。幾乎戶戶都有泡菜。凡逢年過節,習慣做糯米粑團,煮糯米甜酒,熏火炕臘肉。山區土家人嗜好趕野豬活動,往往一人打獵,眾人幫忙,獲獵物後,見者有份,名曰“趕仗”。

苗族也以稻米、包谷等為主食。善飲酒,以酒為禮的習俗世代相傳。凡遇紅白喜事或來親朋好友,均以大碗酒相待,往往一醉方休。苗族群眾還擅長加工儲藏採獵的山珍野味,以作款待佳賓之用。通常用煙熏臘肉待客,笑稱“用火柴塊打人”(精瘦臘肉的顏色像燒紅的栗塊)。

解放後,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城鎮居民均食大米、麵粉,農村粗細糧兼食。八十年代起,溫飽問題基本解決,農副産品逐日豐富,魚肉禽蛋用量大大增加,食物構成發生較大變化。包谷、紅苕、洋芋等雜糧,已主要用作飼料和釀酒原料。

居住

清代和民國時期,縣內漢族多居住在平原、丘陵地帶,土家族、苗族多居住在半山區和山區,一般是同宗族聚居,且以姓氏名寨。隨著杜會歷史的發展,除極少數單家獨戶仍住在深山老林外,大都與其他民族“交錯而居”。

秀山各族人民習慣於一家住一幢房子,大多依山建房,多為草屋或瓦屋。每幢長列三至五間,以長三間正房較多,進深排列採用減柱法構造。有三柱四挂、五柱四挂、五柱六挂三種。中間作堂屋,設祖先神位,左右降各隔成兩小間,以一間設火鋪、灶房,用作吃飯、烤火,另一間作臥室。人口多的家庭,則在屋後配以拖檐,或在正屋配專廒加以補充。“改土歸流”後,富裕家庭喜修四合院及八字龍門,甚至雕梁畫棟,翻廒加脊。居住山上的人家,習慣在灶房的一角挖一正方形的火坑或用木料架設火鋪,中間設置火坑,坑內放一鐵三腳,供烤火、煮飯之用。居住平壩地區的人,多在臥室裏置一方櫃式的“火桶”,火桶正下部以陶器缽或鐵盆盛木炭,中下部有供腳踩的木條或鐵條(俗稱火桶橋)。冬天一家人圍坐在火桶邊沿上,用火褥子蓋著取暖。

苗族房屋結構與土家族、漢族大同小異,但在上半部常以竹子為樓板,樓上用以涼乾糧食和儲存糧食。

解放後,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各族人民居住條件大大改觀,草房不復存在,已為瓦屋、磚房、鋼筋混凝土的樓房所取代。

用器

清代和民國時期,農村貧窮之家。盛衣多用木箱子或衣櫃,臥具以平頭床、架子床居多。富豪之家有圍床、寧波床等,床前上端有重檐或三重檐,雕有花、鳥、蟲、俑、佛像;婦女有梳粧匣,內裝有木梳子及髮鬢上的飾物;堂屋正中置有大方桌、椅,兩側放凳子或靠椅。灶房食具一般以陶器為主,置有土缽、盆、陶罐、木甑、土陶水缸、鐵鍋鏟等。盛飯盛菜一般用陶瓷碗、盤,少數貧困之家用木碗、竹碗。筷子用竹筷。

土家族、苗族用鐵鼎罐煮飯較多,刀板(菜板)、臉盆、木桶、腳盆等均為木製品,飯簍、筷簍用竹編成。坐具普遍為木製的獨凳、小板凳和小椅子,也有竹編的躺椅。

解放後,五十年代,暖水瓶、手電筒逐步進入農家。六十年代,自行車、縫紉機、手錶、收音機等中檔商品已為部分農民使用。七十年代,輕巧、美觀的新式傢俱逐步代替過去笨重、刻板的舊式傢俱。八十年代,城市及主要場鎮居民家庭用上了新潮的犬衣櫃、立櫃、組合櫃、寫字檯、高低床、檯燈、電扇、沙發、躺床等,部分居民家庭還購置了洗衣機、收錄機、彩電、冰箱、影牒機以及摩托車等。這些較高檔的商品也已為先富起來的部分農家所使用。

首飾髮型

首飾:解放前,婦女首飾有釵、耳環、戒子、手鐲、項鍊等。解放後,佩戴首飾曾一度消失。八十年代起,又開始在婦女中流行,男子也時興戴金戒子。

髮型:因時代和民族而異。清代,漢族男女一律留長髮,結長辮子于腦後不過臀。出嫁女子則結發髻,用簪或網附於腦後,俗稱“巴巴轉”。土家族一律結髮簪于腦後,不同的是,男子用青布繞頭包紮,女的配帶耳環和頭飾。苗族人民純以頭帕包紮。民國時期,政府令男子剪辮,城鎮男子初為光頭,繼為平頂,後通行三七西發;成年女子多為長辮子,女孩腦後剪“半月亮”或養辮子;鄉村男子多為光頭,男孩多為“稻蓬頭”或“瓦爿頭”;女于出嫁後則梳髮髻(也叫盤香頭)緊貼于腦後。三十年代開始燙髮。

解放後,不論土家族、苗族或漢族普遍時興“中山頭”。六十年代有少數人燙髮。八十年代起,流行電燙髮,髮型變化較大。女子較為流行的燙髮有“波浪”、“流雲”、“菊花”、“上海式”等。男子髮型一般為游泳式、西發,有些青年人留長髻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