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7月21日訊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委原副秘書長、辦公廳原主任劉劍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劍剛違反組織紀律,在提拔幹部過程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向其他公務人員贈送禮品;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安排他人出國考察;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構成受賄犯罪。

劉劍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劍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劉劍剛簡歷

劉劍剛,男,漢族,1958年9月出生,山東兗州人,大學學歷,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98年7月,任天津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秘書長兼對外經濟貿易處處長;

1998年9月,任天津市統計局副局長;

2002年12月,任天津市發展計劃委副主任;

2004年7月,任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2008年5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

2013年3月,任天津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商務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5年11月,任天津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市級機關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兼);

2016年12月,被免去天津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市級機關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兼)職務;

2017年3月22日,被免去天津市人大代表職務。(天津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