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提請審議 國外如何紀念英烈

中國網新聞12月26日訊 (記者栗衛斌 實習記者 趙蘊哲)24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據新華社消息,與會人員普遍表示,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非常必要,要強化對侵害英雄烈士行為的懲處力度。

為英烈撐上法律保護傘


近年來,造謠抹黑英雄、詆毀先烈以及娛樂化形式貶損英雄的現象,頻頻在網際網路上出現。董存瑞、邱少雲等曾激勵幾代人的英雄人物,也不時成為一些人調侃、惡搞的對象。


此類行為不僅不尊重英雄烈士的功績,也不利於培養民眾的愛國主義情操。將對英雄烈士名譽的保護寫入法律,有利於弘揚傳承英雄烈士精神和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隨著國家法律體系的不斷健全,對於保護英雄烈士名譽的相關立法也在逐步完善。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特別明確指出,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此外,早在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以法律形式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

美國圖

南韓圖

俄羅斯圖

 
 
 
 

抹黑英烈 依法懲戒

幾千年來,中華民族的愛國主義精神是推動歷史前進的一種巨大力量。尊重和紀念流血犧牲的英雄烈士,是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一環,也是民族認同感的重要體現。英雄烈士不容詆毀,他們的功績也不容污衊。

《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規定,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被侵害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侵害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可以對這些侵害行為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立法的形式保護英雄烈士,回應了社會關切,回擊了醜化英雄烈士的惡劣行為,既具有現實的針對性,又具有長遠的意義。”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世明説。

緬懷英烈 各國民心相同

美國

在美國,陣亡將士紀念日屬聯邦假日,所有非關鍵政府部門、學校、企業及其他機構不上班。陣亡將士紀念日當天,從黎明到中午,美國各地降半旗,總統也會在國家公墓敬獻花圈。


為確保人們不忘英雄們的犧牲,2000年,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簽署《全國追思時刻法案》,旨在激勵美國公眾在陣亡將士紀念日和全國追思時刻參加各種紀念活動。


此外,美國國會于2006年頒布《尊重美國陣亡英雄法案》,該法案規定,在葬禮舉行前後一小時內,禁止在國家公墓管理局管理的任何墓地入口90米內舉行遊行示威活動,違反者處10萬美元罰款和一年監禁。

南韓

在南韓,對具體歷史人物的評價,各界人士都會遵從事實,尊重社會業已形成的共識,胡亂詆毀他人很可能受到輿論抨擊或被法院傳票。 目前,南韓社會普遍對許多歷史問題,特別是朝鮮半島光復前的問題達成共識,對安重根、尹奉吉等愛國志士的評價,不會因為政黨輪替而發生變化。


為確保英雄先烈不被網路謠言胡亂詆毀,南韓也有相關的法律責罰。如南韓刑法第308條規定,公然編造虛假資訊毀損逝者名譽的行為可“判處2年以下徒刑或500萬韓元以下罰金”。2013年,曾有網民因詆毀“光州事件”中的遇難者,被遇難者家屬告上法庭。結果法院判處該嫌疑人有期徒刑半年,緩刑一年,社會服務80小時。

俄羅斯

1993年,時任俄羅斯總統葉利欽簽署《衛國烈士紀念法》,以全面保護國家英雄。該法共7部分13章,其中第13章規定,必須加強對所有衛國烈士墓地、紀念碑和其他紀念設施的保護,對破壞這些設施者將追究其行政、法律或其他責任。


2000年俄上院議員普拉托夫建議,禁止在施工等活動中破壞英烈墓地等設施,同時要求加大對違法者的懲罰力度。


2006年,普京簽署《衛國烈士紀念問題》總統令,要求由國防部衛國烈士紀念管理局專門負責烈士紀念工作與烈士紀念設施的修繕與維護工作,國家杜馬提交《衛國烈士紀念法》修正案,加強在境外俄英烈軍事墓地的保護並設立專款等。2007年年初,俄又將每年12月9日定為“祖國英雄日”。


2014年衛國戰爭勝利日紀念儀式上,普京強調:“俄羅斯將永遠珍惜戰爭記憶,永遠不允許背叛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