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12月22日訊(記者戚易斌 實習記者賈子墨)近日,一段“雲南一女導遊嫌遊客消費低購物少,怒罵遊客來騙吃騙喝”的視頻在網路上曝光。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獲悉後,責成有關部門進行立案調查。
導遊逼購亂象的屢屢出現,和當地旅遊行業管理混亂、準入門檻低不無關係。規範旅遊市場,要兼顧各方利益,尊重市場規律,理順旅行社與導遊、遊客、商家、景區等之間的關係,或許才是破局之匙。
雲南旅遊亂象不斷
雲南地處中國西南邊陲,這裡風光旖旎,民族眾多,素有“彩雲之南”的美稱。作為旅遊大省,美麗的雲南吸引著世界各地的人們到此遊覽。人們在領略雲南自然風光之時也拉動了雲南經濟社會的發展。根據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公佈的數據,2015年全省旅遊業總收入達3281.79億元,比上年增長23.09%;旅遊業增加值佔全省GDP的6.6%。
然而,近幾年來雲南旅遊業可謂“黑歷史”不斷。新聞中總是會不時曝出導遊辱罵遊客、“天價藥”、“景區被警告”等負面消息,包括這次的導遊逼購事件也不是首次發生。這樣一個旅遊大省頻繁傳出服務醜聞,無疑是一大打擊。如不加以妥當解決,這些問題恐將一直成為懸在雲南旅遊業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針對此次事件再次重申,雲南省開展旅遊市場整治以來,對違反《旅遊法》及《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行為,將一如既往堅決對侵害遊客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嚴厲打擊,對擾亂雲南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堅決按照“零容忍”要求給予嚴厲查處,歡迎廣大遊客及媒體向雲南省各級旅遊執法質監部門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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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是旅遊産品鏈條上與遊客最近距離接觸的群體之一,其服務水準直接影響遊客旅行體驗。國家旅遊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登記導遊員人數已超73萬人。針對目前行業記憶體在的問題,新版《導遊管理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導遊管理辦法》對導遊執業的許可、管理、保障與激勵、罰則等作了明確規定,並規定導遊出現強迫購物、吃回扣等行為時,最高處罰可以吊銷導遊資格證。
湖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監督管理處處長高晴説,《導遊管理辦法》在規範導遊執業行為方面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其中處罰部分對違反導遊執業管理規定的行為,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有效遏制導遊執業亂象將起到積極作用。
在種種旅遊亂象的背後,都少不了“低價團”的影子。“低價團”的存在,反映出旅遊行業內部的惡性競爭,也是一系列負面事件的導火索。如何對旅遊市場的發展方向進行正確引導,是有關部門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在政府行動的同時,消費者也應擦亮慧眼,認清“零負團費”為代表的“低價團”的本質。天上掉餡餅,往往有陷阱,當遊客的消費不能讓旅行團止虧盈利時,強迫遊客消費的行為自然就會極易發生。消費者自身也要對價格有一種基本的判斷,不應只顧貪圖低價。
日本主要依靠旅遊業法和行業協會自主規定對旅遊業進行管理,對市場監管做出了比較科學的制度設計。旅遊區的發展則主要靠景區産業鏈與地方政府的扶持。一些景區除了保持原有的風格,還注重創造獨特文化特色。
日本對外語導遊的管理十分嚴格。外語導遊和律師、醫生一樣,都需經過國家級考試。除精通外語,這些導遊還必須熟知相關的日本歷史、地理、政治、經濟、文化等知識,需通過筆試、口試等多個環節考核,合格者寥寥無幾。截至2016年,日本全國有資格認證的導遊僅有約兩萬人,其中英語導遊佔67.8%,中文導遊僅佔12%。
日本《外語導遊法》明確規定,除志願者外,不持有外語導遊資格的人不得從事旅遊景點講解等導遊工作。另外,該法規定,導遊不得向顧客推銷商品或強制遊客前往景點或商店;導遊禁止以任何名義拿回扣,違者將被逮捕。
德國沒有職業導遊,所有導遊都是臨時、兼職或業餘的,當導遊不需要導遊證和導遊資格證明。只要能證明身份,有旅行社雇傭,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導遊。為了給導遊愛好者提供證明資格的機會,德國旅遊組織協會規定了導遊工作範圍和主要任務,制定了包括導遊資格考試大綱、規則以及自願參加原則在內的導遊資格考試製度。通過考試者獲得資格證明,但持證人仍不能成為職業導遊,資格證只能證明有能力和有資格,有資格證的人會有更多機會被旅行社雇傭。
導遊的管理則主要是靠聘用的旅行社與導遊之間的協議來約束,另外靠收集遊客意見表來評判導遊的水準。在德國,旅行社之間的資訊渠道很暢通,行業內部很團結,一個導遊在一家旅行社出現問題,所有的旅行社都不會再用。
旅行社選用的導遊須要嚴格執行旅行社的旅遊線路和參觀的景點要求。如果導遊違反旅行社的相應規章制度,出現私自改變行程、拿回扣等情況,旅行社通常用不再給其帶團的方式來處理。
目前,新加坡旅遊業已經成為了其經濟發展的支柱産業。而新加坡的旅遊業之所以能在較短期間內取得如此矚目的成就,與政府的嚴格管理是分不開的。其中就包括實施嚴格的導遊資格認證制度。只有通過旅遊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合格者,才能編入導遊員名錄。不佩戴證件帶團的導遊會受到警告。
新加坡對導遊行業實行定期報告、換證和在冊導遊培訓制度。導遊每隔半年要報告過去6個月的接團量。註冊導遊每隔一定年限須參加一次導遊考試,通過者換發新證,未通過者將被取消導遊資格。
新加坡會出版相關的導遊名錄,上面有導遊的聯繫方式、語種等資訊,旅行社可根據需求與導遊取得聯繫,確定雇傭關係。客人的意見和評價直接關係到導遊的就業機會。出現對導遊服務品質的投訴,旅行社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續聘該導遊。旅遊局收到投訴後也要進行調查,情況屬實則發出警告,多次被投訴者會被取消導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