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確立中國特色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
在新確立的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中,“共和國勳章”授予為黨、國家和人民的事業作出巨大貢獻、功勳卓著的傑出人士,是國家最高榮譽,“七一勳章”授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作出傑出貢獻的黨員,是黨內最高榮譽;“八一勳章”授予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中建立卓越功勳的軍隊人員,是軍隊最高榮譽。
“友誼勳章”授予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促進中外交流合作、維護世界和平中作出傑出貢獻的外國人;“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在經濟、社會、國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領域各行業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的傑出人士。為記載上述功勳榮譽獲得者及其功績,還專門設立了黨、國家、軍隊功勳簿。
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一般採取評選授予方式,也可在特定情況下,根據特定歷史時期的任務、特點確定基本條件,凡符合基本條件者均可授予。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一般定期授予,特殊情況也可及時授予。國家主席舉行國事活動,可直接授予外國政要、國際友人等人士“友誼勳章”。
多種國外榮譽表彰制度的存在形態
在國外,以國家名義設立的榮譽表彰制度形式多種多樣,甚至在很多國家已經擁有悠久的歷史。

英國
英國榮譽制度歷史悠久,是最早建立榮譽制度的國家之一。英國的功勳榮譽從政治和軍事擴展到科學、文學、藝術等其他領域,旨在獎勵那些為英國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士。
英國現行榮譽制度主要由爵位、勳章、英勇獎、女王獎等組成。勳章中級別最高的是嘉德勳章,是英國歷史上最悠久的騎士勳章。此外還有薊花勳章、巴斯勳章、英勇獎等。並且,其榮譽稱號與爵位制度和勳位制度密切相關。
在英國,國家榮譽候選人的評選有著嚴格的程式。提名候選人主要有三種途徑:公眾提名、政府部門提名、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和國防部提名。其中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和國防部提名的候選人主要由各部門進行篩選、評審,並最終確定。

法國
19 世紀末至20 世紀50 年代,法國設立了十余個專業的“部委勳章”。1962 年,法國頒布了《榮譽軍團與軍功獎章法典》,對榮譽軍團和軍功獎章等作了具體規定。1963年,戴高樂將軍增設了國家功勳勳章,以整合部委勳章(只保留了4 種部委勳章),同時作為榮譽軍團勳章的補充。
從授獎對象來看,法國現行的國家級勳章主要分為兩類:一類主要針對各行業的綜合性勳章,如榮譽軍團勳章和國家功勳勳章,不論國籍、性別,都有資格獲得榮譽軍團勳章。另一類主要針對軍事領域的勳章,如解放勳章、軍功獎章等。
法國最高級別榮譽勳位勳章名額有限,入選條件極為苛刻。我國有多位人士被授予法國榮譽軍團騎士勳章和法國文學藝術騎士勳章(法國4 種部級榮譽勳章之一)。

俄羅斯
俄羅斯有一套延續三百餘年的國家獎賞制度。開俄羅斯勳章之先河的是彼得大帝設于1698年的聖安德烈勳章,共頒發約千枚。蘇聯時期廢止了帝俄勳獎制度,于1924年首先設立戰鬥紅旗勳章,此後陸續設立的有勞動紅旗勳章、列寧勳章等,共21種。
蘇聯解體後,俄羅斯仍部分保留了蘇聯時期的榮譽制度。獲得國家最高榮譽的公民,在任何地方都會受到敬仰。然而車臣戰爭功臣羅赫林中將卻成了唯一謝絕領獎的俄羅斯聯邦英雄,他的理由是“因內戰而獲獎,道義上無法接受”。
《俄羅斯聯邦憲法》為俄羅斯功勳榮譽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俄羅斯聯邦國家獎勵條例》的總統令對功勳榮譽的頒授事宜作了詳細的規定。經過十幾年的發展,俄羅斯形成了以大量法規為基礎,以俄羅斯聯邦英雄稱號、俄羅斯聯邦勳章、獎章、獎勵徽章和俄羅斯聯邦榮譽稱號為主體的現行功勳榮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