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7000家境內外平臺依法履行涉稅資訊報送義務
中國網11月28日訊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發佈的《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涉稅資訊報送規定》有關要求,平臺企業首次向稅務部門正式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收入等資訊。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目前已有超過7000家境內外平臺積極履行了涉稅資訊報送義務,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稅法遵從度進一步提升,有效推進了公平競爭,有力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平臺內商戶需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負責人介紹,經分析平臺報送的第三季度涉稅資訊,絕大部分平臺內經營者辦理了市場主體登記,但依然有個別平臺內經營者實際開展了網際網路銷售業務,卻未按規定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按照《電子商務法》《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除法定情形外,個人從事網路交易活動且年交易額超過10萬元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平臺或者不同平臺開設多家網店的,需將各網店交易額合併進行計算。”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楊燕英錶示,平臺內經營者需依法履行市場主體登記以及“亮證經營”義務,更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平臺內商戶需及時辦理涉稅資訊確認。有的平臺內經營者雖已辦理了市場主體登記,但未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涉稅資訊確認,其線上上開展經營活動取得收入,也未辦理納稅申報,嚴重影響了線上線下公平競爭。
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介紹,自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多證合一”以來,稅務部門不再要求經營主體必須單獨辦理稅務登記,但明確規定納稅人應在首次辦理涉稅事宜時進行稅種認定,並連續按期辦理納稅申報。張巍表示,平臺報送涉稅資訊後,稅務部門能夠精準識別平臺內經營者是否已辦理涉稅資訊確認,為避免産生不必要的風險,平臺內經營者應當在實際開展經營活動、産生納稅義務後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涉稅資訊確認,並依法進行納稅申報。
平臺內商戶需如實辦理納稅申報。記者了解到,前期,對於少數自行申報收入明顯低於平臺報送收入的平臺內經營者,稅務部門通過多種方式進行了提示提醒,絕大部分平臺內經營者按提示依法進行了更正申報,但仍有個別經營者未如實申報線上線下全部收入,存在虛假申報、隱匿收入偷逃稅款等涉稅風險。
“平臺報送涉稅資訊後,稅務部門通過數據比對能夠快速精準識別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偷逃稅行為,對經提示提醒後仍未如實申報的平臺內經營者,稅務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理。”張巍建議,平臺內經營者應當如實匯總各平臺及線下取得的全部收入,核對確認是否存在少申報情況,若未如實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稅務部門將持續推進《規定》落實,推進部門協同共治,依法查處無證經營、未辦申報、虛假申報等違法行為,持續助力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助力平臺經濟高品質發展。
編輯:彭瑤
編審:趙曉雯 魏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