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佈丨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推廣 12月15日起實施
中國網12月12日訊 12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發佈《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12月15日起,個人養老金制度從36個試點城市(地區)推廣至全國。
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援、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旨在推進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保險需要。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每年繳納上限為12000元;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産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人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並在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參加人每年可以兩次變更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開戶銀行。
《通知》要求,為優化産品供給,在現有理財産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産品的基礎上,將國債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範圍;將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目錄。為提高管理服務水準,應加強資訊化建設,依託電子社保卡建立個人養老金全鏈條服務體系。
《通知》增加了領取情形。除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等領取條件外,參加人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者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參加人達到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可以通過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開戶銀行提出申請。參加人可以選擇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
編輯:吳晨笛
編審: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