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佈丨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兩辦印發打造韌性城市的指導意見
中國網12月6日訊(記者 吳晨笛)為推進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承受適應能力強、恢復速度快的韌性城市,增強城市風險防控和治理能力,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韌性城市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在實施智慧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發展智慧住區、完善城市資訊模型(CIM)平臺、強化科技引領和人才培養、保障網路和數據安全等方面作出部署。
《意見》明確,到2027年,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對韌性城市建設的支撐作用不斷增強,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到2030年,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推動建成一批高水準韌性城市,城市安全韌性持續提升,城市運作更安全、更有序、更智慧、更高效。
保障市政基礎設施安全運作 推動智慧建設與各領域協同發展
《意見》指出,要深入開展市政基礎設施普查,建立設施資訊動態更新機制,全面掌握現狀底數和管養狀況。新建市政基礎設施的物聯設備應與主體設備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老舊設施的智慧化改造應區分重點、統籌推進,逐步實現對市政基礎設施運作狀況的實時監測、模擬倣真、情景構建、快速評估和大數據分析,提高安全隱患及時預警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建立涵蓋管線類別齊全、基礎數據準確、數據共用安全、數據價值發揮充分的地下管網“一張圖”體系,實現地下管網建設運作可視化三維立體智慧管控。強化燃氣泄漏智慧化監控。落實居民加壓調蓄設施防淹和安全防護措施。健全城區排澇通道、泵站、閘門、排水管網與周邊江河湖海、水庫等應急洪澇聯排聯調機制,推動地下設施、城市軌道交通及其連接通道等重點設施排水防澇能力提升,強化地下車庫等防淹、防盜、防斷電功能。
推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慧網聯汽車協同發展。建設城市道路、建築、公共設施融合感知體系。深入推進“第五代行動通訊(5G)+車聯網”發展,逐步穩妥推廣應用輔助駕駛、自動駕駛,加快布設城市道路基礎設施智慧感知系統,提升車路協同水準。加強城市物流配送設施的規劃、建設、改造,建設集約、高效、智慧的綠色配送體系。加快完善應急物流體系。加快停車設施智慧化改造和建設。
推動智慧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培育智慧建造産業集群,打造全産業鏈融合一體的智慧建造産業體系,推動建築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升級。深化應用建築資訊模型(BIM)技術,提升建築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協同水準。大力發展數字設計、智慧生産和智慧施工,加快構建數字設計基礎平臺和整合系統。推動部品部件智慧化生産與升級改造。推動自動化施工機械、建築機器人、三維(3D)列印等相關設備整合與創新應用。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強化資訊技術與建築施工管理深度融合,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效能。
提升城市住區韌性 加強安全管理與生活便利
發展智慧住區。支援有條件的住區結合完整社區建設,實施公共設施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改造與管理,提高智慧化安全防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支援智慧信包箱(快件箱)等自助服務終端在住區佈局。鼓勵對出入住區人員、車輛等進行智慧服務和秩序維護。引導支援物業服務企業發展線上線下生活服務。發展智慧商圈。強化對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住區消防車通道、安全疏散體系等隱患防治,提升城市住區韌性。
開展數字家庭建設。以住宅為載體,利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行動通訊、人工智慧等實現系統平臺、家居産品互聯互通,滿足居民用電用火用氣用水安全、環境與健康監測等需求。對新建全裝修住宅,明確戶內設置基本智慧産品要求,鼓勵預留居家異常行為監控、緊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慧産品的設置條件。新建住宅依照相關標準同步配建光纖到戶和行動通訊基礎設施。鼓勵既有住宅參照新建住宅設置智慧産品,對傳統家居産品進行電動化、數字化、網路化改造。在數字家庭建設中,要充分尊重居民個人意願,加強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
提升城市空間韌性 推進數據共用與協同管理
完善城市資訊模型(CIM)平臺。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城市建設、測繪遙感、城市運作管理等各有關行業、領域資訊開放共用,匯聚基礎地理、建築物、基礎設施等三維數據和各類城市運作管理數據,搭建城市三維空間數據模型。強化城市資訊模型平臺與其他基礎時空平臺的功能整合、協同發展,在政務服務、公共衛生、防災減災救災、城市體檢等領域豐富應用場景。開展城市綜合風險評估,統籌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合理劃定防災避難空間,提高城市空間韌性。
搭建完善城市運作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對城市運作管理服務狀況的實時監測、動態分析、統籌協調、指揮監督和綜合評價,推進城市運作管理服務“一網統管”。加快構建國家、省、城市三級平臺體系,加強與城市智慧中樞等現有平臺系統的有效銜接。完善城市運作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城市運作管理服務平臺與各部門城市運作數據的共用,增強城市運作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能力。開展城市運作管理服務常態化綜合評價,實現評價結果部門間共用。
《意見》還對強化科技引領、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創新體制機制與管理理念、保障網路和數據安全等作出具體規定。
編審:彭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