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個國家憲法日到來 你知道為何選在12月4日嗎?
中國網12月4日訊(記者 吳晨笛)今天是第十一個國家憲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為2024年“憲法宣傳周”。日前,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印發通知,以“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為主題,在全國組織開展2024年“憲法宣傳周”活動。各地通過講座、主題教育、社區宣講、知識競答等多種方式,向中小學生、居民等群體普及憲法知識,宣傳法治觀念。
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選擇這一日期,是為紀念我國現行憲法的頒布。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正式公佈實施,此後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八二憲法”繼承和發展了“五四憲法”的基本原則,是新中國憲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憲法明確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增加了“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內容;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章節放在“國家機構”章節之前,表明國家權力來源於人民的委託和授予;首次將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寫入憲法;將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列入憲法,明確了基層自治制度。這部憲法的討論、修改工作歷時兩年之久,充分聽取全國各族人民意見建議,後經五次修訂,與時俱進,更加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要求。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各地分別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普及憲法知識。12月3日,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的兩名法官通過直播向觀眾宣傳憲法知識,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乾元鎮中心小學開展模擬法庭活動,請法官講解憲法知識,武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法官在武漢火車站為旅客宣傳憲法知識,各社區也通過展板、宣講等方式積極開展宣傳活動。
編審: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