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佈丨事關看病就醫,七部門發文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中國網11月27日訊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以保障品質安全為底線、以接診醫師判斷為標準,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改善患者就醫體驗。根據《指導意見》,到2025年底,各緊密型醫聯體(含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實現醫聯體內醫療機構間全部項目互認,各地市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200項。
到2027年底,各省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300項;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區域內醫療機構互認項目數超過200項。到2030年,全國互認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檢查檢驗同質化水準進一步提高,結果互通共用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實現常見檢查檢驗結果跨區域、跨醫療機構共用互認。
《指導意見》明確,加強制度設計,明確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範圍。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制定發佈本轄區內互認項目清單、醫療機構清單,明確可以互認的項目範圍、參考時限、品質要求等必要條件,以及實施互認工作的醫療機構。制定發佈“負面”清單,明確不能互認的情形,切實保障醫療品質安全。
有序擴大互認機構和區域範圍。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區域分別由北京市、浙江省、四川省牽頭,制定發佈區域內互認工作實施方案並推進實施,鼓勵各區域間使用統一的檢查檢驗項目名稱及項目編碼。鼓勵其他有條件的省份之間有序推進跨省域互認工作。
《指導意見》強調,要加強衛生健康資訊化建設,深入實施全國醫療衛生機構資訊互通共用三年攻堅行動,提升全國衛生健康資訊化水準,支撐檢查檢驗結果跨區域共用調閱。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區域資訊平臺建設,通過建立檢查檢驗結果數據庫、“數字影像”或“影像雲”等方式,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區域內跨機構共用調閱。逐步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通共用數據與醫療業務系統的融合銜接,建立互通共用數據問題糾錯及反饋機制,方便患者和醫務人員調閱。
《指導意見》還提到,要強化醫保政策支援引導。加快落實國家層面統一的醫學影像、超聲等檢查檢驗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將檢查檢驗結果數據傳輸及儲存相關內容納入檢查、檢驗價格項目的價格構成、服務産出中。做好部門間資訊共用,為定點醫療機構互認檢查檢驗結果提供便利,降低定點醫療機構儲存和調閱服務成本。
《指導意見》明確,2025年底前,所有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實現檢查檢驗結果跨機構調閱,20個省份實現檢查檢驗結果跨省調閱;2027年,基本實現檢查檢驗結果全國互通共用。
編輯:趙曉雯
編審: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