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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佈丨我國增發1萬億元國債支援防災與災後重建 強調堅決避免政績工程

來源:中國網      2023-10-25      作者:彭瑤     責任編輯:彭瑤

中國網10月25日訊(記者 彭瑤)今年以來,我國多地遭遇了暴雨、洪澇、颱風等災害,部分地區受災嚴重、損失較大,地方災後恢復重建任務比較重。與此同時,近年來我國各類極端自然災害多發頻發,對我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此,國務院提出議案,建議增發2023年國債支援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0月25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介紹,結合災後恢復重建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需要,並統籌財政承受能力,決定在今年四季度增加發行2023年國債1萬億元,作為特別國債管理。

資金主要用於災後恢復重建與防洪工程等

資金主要用於8個方向:第一,用於災後恢復重建,支援以京津冀為重點的華北地區等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促進災區基本生産生活條件和經濟發展恢復到災前的水準。

第二,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區為重點的骨幹防洪治理工程。支援大江大河大湖幹流防洪治理、南水北調防洪影響處理、大中型水庫建設以及蓄滯洪區圍堤建設,加快完善防洪工程體系。

第三,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支援實施預警指揮工程、救援能力工程、巨災防範工程和基層防災工程,加強各級應急指揮部體系,提升防災避險能力。

第四,其他重點防洪工程。支援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溝治理和重點區域排澇能力建設,水文基礎設施,小型水庫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及安全監測,海堤治理,整體提升水旱災害的防禦能力。

第五,灌區建設改造和重點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支援灌區建設改造修復、東北黑土區侵蝕溝治理、丹江口水庫水土流失治理,提高灌溉供水、排水保障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

第六,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行動。支援構建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推動系統解決城市內澇問題。

第七,重點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支援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災害防治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第八,用於東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等高標準農田建設。優先支援東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

10月25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增加發行國債,支援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等工作有關情況。中國網 龐睿 攝

我國政府負債率仍處於合理區間 本次國債不增加地方償還負擔

這次增發2023年1萬億元國債以後,2023年全國財政赤字由3.88萬億元增加到4.88萬億元,中央財政赤字由3.16萬億元增加到4.16萬億元,預計財政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朱忠明表示,雖然今年的赤字率有小幅提高,但我國政府的負債率仍處於合理區間,整體風險可控。國債資金投入使用以後,也會積極帶動國內的需求,進一步鞏固我國經濟回升向好的態勢。

朱忠明指出,為加快預算支出的進度,促進經濟恢復性增長,前期財政部在制定下半年國債發行計劃時做了相關謀劃,將原定年度國債的發行靠前安排,所以客觀上也為後續增發國債留出了空間。考慮到本次增發的國債是納入到中央財政赤字管理,所以將採取公開發行方式發行,和已經確定的年度國債發行進行統籌安排。同時,也將密切關注宏觀經濟形勢和債券市場的情況,合理把握國債的發行節奏,使國債發行和資金使用進度相匹配,確保順利發行並避免資金閒置,更好發揮國債資金對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的保障作用。

此次增發的1萬億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使用,全部列為中央財政赤字,還本付息由中央承擔,不增加地方償還負擔。當前已進入四季度10月下旬,根據相關工作進展和項目儲備等情況,增發的國債資金初步考慮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億元,結轉2024年使用5000億元,能夠以強有力的資金保障工作落實。

堅決避免超標建設、政績工程、倉促開工 把國債資金用在刀刃上

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産投資司司長羅國三強調,此次國債優先支援“十四五”規劃,國務院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復的重點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以及地方重點規劃中明確的項目,確保項目建設符合實際需求,避免超標準建設、重復建設等問題。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應符合此次國債資金支援範圍,精準聚焦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優先支援建設需求迫切、投資效果明顯的項目,堅決避免安排一般競爭性産業項目、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等,把國債資金用在刀刃上。

對於在建項目,要求各項手續完備。對於新開工項目,要求前期研究論證比較充分、具備紮實的前期工作基礎,能夠儘快開工建設,特別是一些急需項目能夠在明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對於部分前期工作較為複雜的重大項目,原則上也不得晚于明年6月底開工建設。

此次國債主要安排災後重建和防災減災救災項目,更要高度重視前期工作品質,在開工前對地質條件、生態風險、工程難度、建設方案、群眾需要等研究到位,避免倉促開工,導致建設實施中遇到重大困難問題,造成資金無法使用、嚴重影響工期,甚至影響經濟社會效益等問題的出現。項目的國債資金需求要根據國債資金支援標準,結合項目建設進度合理提出,確保資金撥付到位後能夠儘快投入使用,保障項目順利推進。

編審: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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