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佈丨文旅部:經紀機構應加強對簽約網路表演者的約束
中國網9月2日訊(記者 林伊人)近日,文化和旅遊部印發《網路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要求,網路表演經紀機構應當加強對簽約網路表演者的管理,定期開展政策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講解網路表演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禁止內容和行為,增強網路表演者守法意識,引導網路表演者形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文化和旅遊部相關負責人指出,經紀機構應當加強對簽約網路表演者的約束和教育培訓。
當前,表演者對用戶採取語言刺激、不合理特殊對待、承諾返利、線下接觸或交往,或者贈送包含違法內容的圖片或視頻等方式誘導、誘惑用戶進行打賞等消費行為多發,網路表演經紀機構作為與主播有密切聯繫的日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網路表演者此類行為的管理,明令禁止。
同時,對於粉絲數量較大的表演者,經紀機構應當與表演者共同加強對粉絲群體的引導,避免出現粉絲惡意擾亂其他表演者正常網路表演活動或與其他表演者的粉絲爭吵、謾罵等情況。
此外,經紀機構要告知表演者應該遵守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規範,禁止其在直播中出現違法違規內容,或發生髒話連篇、與粉絲對罵等不當行為。通過培訓提高表演者的業務能力和專業素養,引導網路表演者通過優質表演內容吸引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