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呈貢區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和閉會期間,164名人大代表履職盡責、建言獻策,共提出166件建議,其中136件建議交給呈貢區政府各職能部門承辦。代表們心繫大局、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特別是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結合履職工作實際,提出高品質的建議,反映民情民意、匯聚民智民力,充分體現了廣大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政治熱情和責任擔當。

為加強對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呈貢區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關於對代表建議辦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的工作方案》,組成四個檢查組于12月10日對區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辦理區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的情況,續辦區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的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組檢查了6件區三屆人大四次會議重點建議、抽查了7件區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建議和2件區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建議續辦情況,涉及13家承辦單位。

基本情況

(一)區三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2020年,區三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交區政府辦理136件(其中會議期間135件,閉會期間1件),列為重點建議6件。代表建議緊緊圍繞呈貢新區建設中的熱點、難點及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關注民生、反映民意,涉及城市管理及道路交通方面48件,佔35.29%;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方面28件,佔20.59%;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方面19件,佔13.97%;土地規劃方面14件,佔10.29%;社會保障及民生方面12件,佔8.82%;農業水利方面2件,佔1.47%;經濟建設方面6件,佔4.41%;綜治維穩方面2件,佔1.47%;民族宗教方面1件,佔0.74%;其他方面4件,佔2.94%。從辦理情況看,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A類建議84件,佔承辦總數的61.77%;正在解決或已列入計劃準備解決的B類建議42件,佔承辦總數的30.88%;受目前條件所限或其他原因需以後研究解決、應給予解釋的C類建議10件,佔承辦總數的7.35%。

(二)區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B類件續辦情況。續辦的區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B類件32件,截至目前為止,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15件,佔46.88%,其餘建議正在辦理過程中。

值得肯定的方面

(一)領導重視,責任明確。區政府重視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在今年新冠疫情影響的特殊形勢下,注重從區政府和區屬各部門不同層面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與各承辦部門的溝通,逐級細化責任,做好建議的交辦、協調、指導和督辦工作。承辦單位認真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對所承辦的建議進行深入調研、積極協調,面商時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能到場與代表面對面溝通交流,耐心傾聽代表意見和建議,真正從行動上做到了重視代表建議。

(二)制度健全,程式規範。區政府認真牽頭組織分析研究,反覆審定承辦單位職能,確保交辦準確。通過會議、文件、分類指導等多種形式,反覆強調部門自身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加強工作中的具體指導。督促檢查各單位機構、人員落實情況,要求各承辦單位分管領導明確,經辦人員穩定,交辦、接件、辦理、面商、審查、回復等環節環環相扣,切實做到堅持制度、遵守規範。同時,根據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的工作要求,明確辦理關係、辦理時限、答覆程式、分類情況及網上報送程式,使辦理工作建立在規範化、制度化、程式化的軌道上。

(三)認真溝通,把握關鍵。建議辦理工作,不是為“辦結而辦結”,而是以“解決問題”為根本目的,與代表加強溝通,是提高建議辦理水準和品質的關鍵環節。區政府及承辦單位堅持“辦前分析意圖,辦中加強協調,辦後及時檢查”的工作方法,認真研究建議反映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擬定辦理方案。同時,注重改進方法,主動與代表溝通和面商,面商時做到“三個講清”,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答覆代表,積極採納代表所提意見和建議。

(四)克服困難,成效顯著。由於受疫情影響的原因,呈貢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推遲,建議交辦也推後,同時因高新區、度假區社會事務處於移交後的磨合階段,部分職能職責尚未完全理順,在一定程度上給建議辦理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區政府及承辦部門克服困難,主動擔當,積極協調推進建議辦理的各個環節,努力做好社會事務移交後的建議辦理工作。

(呈貢區融媒體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