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第十六屆北京-東京論壇的公共衛生分論壇上,中日嘉賓就“中日兩國及亞洲的疫情防控與經濟重啟”的主題開展了討論。在自由討論環節中,日方嘉賓就中國的疫情防控措施、人權保障以及世界衛生組織改革等議題,提出了關切與疑問。
世衛組織榮譽總幹事陳馮富珍代表中方嘉賓,對相關問題做出了有力的回應。她的發言引起了北京和東京會場的熱烈反響。
陳馮富珍線上回應日方嘉賓關切
剛才各位嘉賓發表了許多真知灼見。以下,我想重點就日方嘉賓提出的疫情防控、國際合作等問題,談談我的經驗與看法。
第一,重視人類抗擊傳染病的歷史。未知的新型傳染病一定會再次襲擊人類,每個國家都應有備而戰。
第二,正確理解疫情不同階段所應採取的防控措施。面對未知的新型傳染病,人類毫無抵抗的經驗。每個國家必須遵循他們的歷史傳統、政治體制,與時俱進地參與到抗擊傳染病的戰鬥中來。剛才吳尊友教授分析得很正確。疫苗誕生以前,我們有一套完整的措施手段防控疫情。我多次強調,有效地控制疫情是恢復經濟的大前提。中國根據自己的經驗,針對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現狀,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恢復經濟的運作機制。疫苗問世以後,將採用另外一套防控機制。如果我們無法確保70%以上的人口接種疫苗,社會的全體保障則無從談起。
公共衛生分論壇中方分會場
第三,充分了解病毒的特性。傳染病的本質特性就是反覆性。偶發的病例是一定會出現的,關鍵在於針對本國國情,因地制宜應對疫情的反彈。最重要的是不依賴過往經驗去防控新冠肺炎。新冠肺炎病毒是一種全新的病毒,如果你用防控埃博拉病毒或非典病毒的經驗去應對新冠病毒,是根本行不通的。
第四,正確認識人權問題。我注意到,在抗擊疫情的過程中,除了小部分國家以外,絕大部分的國家沒有用好公共衛生的相關法律。在此,我想與各位分享2003年我在香港防控非典的經歷。當時香港所有的醫院都沒有設置感染者隔離的地方。我在推行一項全新的隔離防控方案時,首先遇到的便是“人權”這道坎。除了香港政府以外,我諮詢最多的是香港在人權方面經驗最豐富的律師。他從法律層面明確地告訴我,人權不是無限制的,當大眾利益比個人權利更重要時,人權就應該暫時性地讓位。換句話説,如果為了絕大多數人的公共安全,那麼法律有權對個人權利做出短期限制。正如吳尊友教授剛才所介紹的,出於防控疫情的需要,對個人進行14天的短暫隔離。隔離期滿,在確認不影響公眾安全後,個人便完全可以恢復自由。因此,抗擊疫情,既要尊重人權,更要用好公共衛生法律。
日方分會場
最後一點,防控疫情需要全球合作。此次新冠疫情中,聯合國沒有起到團結所有國家共同抗疫的重要作用。國家之間都停留在小範圍的合作上。這對於抗擊疫情而言是最不好的做法。新冠肺炎正是利用了各國之間政治體制、價值觀的不同,危害平民百姓的生命,損害全球經濟。我們必須堵上缺口,從小範圍區域合作,一步一步地拓展到全球合作,進而遏制疫情。
世界衛生組織依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開展多邊合作的國際平臺。不幸的是,此次新冠疫情和世衛組織均被政治化了。日本曽是積極支援世衛組織的國家之一,日本友人也曾經擔任過世衛組織總幹事。你們應該清楚,世衛組織沒有足夠的力量單獨承擔起防控新冠疫情的工作。
日方分會場嘉賓傾聽陳馮富珍發言
另外,我們應該思考,疫情之下,正當所有國家必須攜手合作時,為什麼個別國家不再參與世衛組織的統籌協調了?世衛組織確實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多數的批評意見是不公平的。2014年埃博拉疫情暴發時,日本曾積極配合聯合國有關機構為遏制埃博拉病毒擴散做出了相應的貢獻。而這次新冠疫情不僅涉及到公共衛生領域,還牽扯到政治、經濟等多個領域。一味批評世衛組織,而忽視聯合國應起的作用,則有失公允。一些原本應該站出來的國家並沒有盡到他們的責任,讓世界變得更好。
當然,世衛組織就像聯合國及相關機構一樣必須進行改革。但是千萬別忘了,所有成員國才是聯合國系統能否正常運轉的關鍵。聯合國以及世衛組織到底能發揮多大的作用,取決於其成員國究竟希望這些機構能做得多好。我們不能要求聯合國、世衛組織在沒有資金,也沒有權力的情況下去履行它所被賦予的使命。
攝影:王眾一、于文、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