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佈局法治、厲行法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法治中國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中國人民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上闊步前行。
法治國家:以良法謀善治
2020年5月28日,人民大會堂響起經久不息的掌聲,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的民事權利保障迎來了一個全新時代。
這部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來之不易。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編纂民法典”。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先後10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徵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建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節點上,編纂一部符合中國國情、體現時代特色、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黃薇説。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
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制度、法律解釋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保證憲法實施的法律制度不斷健全。從制定外商投資法到編纂民法典,從修改環境保護法到修改食品安全法,聚焦重要領域開展法律法規立改廢釋,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加強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大力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全面推開,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入額辦案、辦案擔責、有責追究的司法權運作機制正在形成。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高執法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制約執法司法能力、影響執法司法公正的深層次、體制性問題逐步解決。
法治政府:嚴格執法,刀刃向內
日前,國辦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提出了140項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據介紹,這140項高頻的“跨省通辦”事項是在6.3萬餘條網路投票、留言基礎上梳理出來的。
讓異地辦事更方便,是“放管服”改革的一個縮影。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政府著力推進職能轉變,從“簡政放權”入手,進而推動“放管結合”和“優化服務”,形成了放、管、服三管齊下、互為支撐的改革局面,成效令人矚目。
“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國大約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規和幾乎所有行政法規,都是由行政機關來實施。法治政府建設的成效,關係到法治能否落到實處。
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政府建設步履鏗鏘有力。2015年底,《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印發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和明顯成效。
沒有嚴格執法,就沒有法治政府。中央依法治國辦先後部署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和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督察和示範創建“兩手抓”的推進機制初步形成。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得到全面加強,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有力彰顯,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準不斷提升。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紮實推進,完善反腐敗基礎性制度框架。從將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納入國家監察範圍到逐步形成“四個全覆蓋”格局,從大力推動“有形覆蓋”到走向“有效覆蓋”,構建起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真正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監督之路。
法治社會:法潤人心,強基固本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真誠信仰。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英雄烈士保護法,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捍衛英雄的責任和義務,為捍衛英雄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隨著這部法律的實施,“崇尚英雄,捍衛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風尚已經深入人心。以法治承載核心價值觀,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使之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這在法治社會的建設中,發揮了法潤人心及強基固本的獨特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社會建設邁入新階段。
今年是“七五”普法規劃的收官之年,隨著“七五”普法規劃全面實施,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紮實開展,覆蓋50多家單位的《中央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印發實施,“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逐步落實,法治文化陣地建設不斷加強,全社會法治意識明顯提升。
越來越多的人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為打通貧困地區公共法律服務“最後一公里”,許多地方發揮律師參與基層治理的作用,截至今年6月,全國有近20萬名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為當地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現在,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臺、熱線平臺全面建成並不斷完善,省市縣鄉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達4.1萬餘個。
建設法治社會,重在夯實基層基礎。如今,“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理念、做法正延伸到社會治理領域,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更加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逐步建立,通過法定渠道解決矛盾糾紛的比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