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28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同日下午,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獲悉後表示支援,指有關立法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梁君彥表示,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且鋻於香港現時的具體情況,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可以理解,且有必要性和迫切性,他對此表示支援。梁君彥指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諮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及特區政府,然後將法例列入附件三,再由特區政府公佈實施。
梁君彥表示,高興看到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均已説明,制定法案對實施“一國兩制”方針不變,也不會影響港人和國際投資者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遊行、集會、言論、出版和新聞自由,日常生活不受影響,相信決定有利香港經濟發展,也能保障市民生命財産,讓港人安居樂業。他希望特區政府行政機關多做解説工作,回應香港市民及國際社會關注。另外,對於有外國政府表示,涉港國安立法實施後會對香港實施制裁,梁君彥回應稱“完全不擔心”,他認為當前最重要的是做好一些“為香港好、為國家好”的事情,而外國勢力的干預並不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