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破獲一起特大非法出售瀕危保護動物案件

圖為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繳獲的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惠城區公安分局供圖

中新網惠州3月27日電 (楊燕玲 陸佳君 宋秀傑)記者3月27日從廣東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獲悉,近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根據“凈網2020”專項行動部署,以智慧新警務為依託,多警種合成作戰,成功偵破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瀕危保護動物案件,抓獲嫌疑人2人,繳獲國家二級保護類鸚鵡291隻。

3月2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接到線索,在惠城區汝湖鎮有人通過網路非法買賣鸚鵡。獲悉情況後,偵辦民警循線偵查,迅速掌握了嫌疑人陳某瓊和林某鋒通過網路以牟利為目的在網上買賣鸚鵡的犯罪事實。

3月4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多警聯動、通力協作,分別在惠城區河南岸某小區、汝湖鎮蝦村某出租屋內抓獲嫌疑人陳某瓊(女,44歲,廣東惠州人)和林某鋒(男,34歲,廣東揭陽人),繳獲國家二級保護類鸚鵡291隻。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陳某瓊、林某鋒對其涉嫌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2名嫌疑人已被依法予以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普通行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對於疫情期間頂風作案,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