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曹天健 通訊員 齊林新
在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中,野生動物保護也成為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近日,黃島警方多警聯動,抓獲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逄某華等8人,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1月14日,黃島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在一處農村集貿市場上有人賣野兔等野生動物,刑偵大隊、森林公安立即全力展開排查,抓獲嫌疑人程某森,當場從其車內搜出野兔69隻,野雞和野鴨各1隻。
經審訊,青島西海岸新區人程某森供認他平時販魚,他所出售的野生動物都是從另外一個魚販子逄某華處購得。黃島警方通過初步偵查,發現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可能有多人,通過更為縝密調查將逄某華抓獲歸案,並在逄某華家中的冰箱內搜查發現野兔9隻,野生鳥類26隻,其中包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
據逄某華供述,自2019年12月以來,他累計賣給程某森野兔110隻,野雞1隻,野鴨3隻。另外,逄某華供述先後向某飯店銷售野兔40隻,野鴨、山草雞、斑鳩等野生鳥類260余只,及各種雜鳥若干。辦案民警調查發現,逄某華所出售的野生動物均來自他同村的村民逄某超,於是將逄某超抓獲,隨後又抓獲了其同夥于某銘。據逄某超、于某銘供述,自2019年12月至今年1月,他們到棲霞市和乳山市的一些菜市場,找一些活禽店收購野生動物,通過販賣賺取差價。警方沿著線索深挖,又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樊某強等四人,至此,一個跨地區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鏈條被黃島警方斬斷。
黃島警方調查發現,在逄某超等人販賣的這些野生動物中,主要以野兔為主,也包括東方角鸮、縱紋腹小鸮、領角鸮、長耳鸮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草兔、普通夜鷹係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捕殺的“三有”保護動物。目前,逄某華涉嫌非法收購珍貴野生動物罪被依法逮捕,逄某超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