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9日,袁某某等21人因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被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在當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孫忠玲 攝

正義網常州3月5日電(通訊員孫忠玲)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檢察院辦理的袁某等21人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製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作為首案發佈。

這21名被告人非法買賣的就是穿山甲。2月7日,華南農業大學宣佈有新證據證明穿山甲為新型冠狀病毒潛在中間宿主。雖然這起案件已畫上句號,21名被告人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但此案引發的思考並沒有隨著案件的結束而停止。

穿山甲被端上餐桌成為招牌菜

2018年4月,金壇警方接到林業部門移交的舉報線索:在常州金壇區的一家飯店內,有人將穿山甲做成菜肴端上餐桌,價格高達上萬元,飯店老闆對食客承諾有穩定的供貨源。

警方經查證,穿山甲的來源指向江蘇溧陽的一家水産批發店。這家水産批發店的遲某夫婦表面上做著水産生意,暗地裏卻販賣野生動物,曾被警方處理過。遲某夫婦從上海袁某、杜某等人處進貨,通過物流貨車淩晨運到溧陽後進行交易,主要賣給溧陽、金壇等地的私房菜、野味館,而上海賣家的上線在廣東。一條非法收購、出售穿山甲的利益鏈浮出水面。

經查,2018年4月至6月,袁某、杜某等21人明知穿山甲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以每只6000元至2萬元不等的價格從廣東、深圳、上海等地收購,出售至溧陽、金壇等地的飯店供顧客食用。該案依法扣押穿山甲活體7隻、凍體39隻,穿山甲鱗片若干,穿山甲製品2袋。

飯店老闆坦言,起初面對食客吃穿山甲的要求,也有過猶豫,擔心出事,但最終抵不住利益的誘惑鋌而走險。一隻活體穿山甲一個月之內從上海經過6次轉手,被轉賣至金壇,以19580元的價格被端上了餐桌。每次轉手,不法分子都能從中獲取1000多元到4000多元不等的利潤。

據遲某夫婦交代,他們暗中販賣穿山甲已有兩三年,活體穿山甲每次進貨量是一隻或兩隻,冰凍穿山甲每次進貨量是100斤左右。經查,遲某夫婦非法收購、出售穿山甲活體5隻、凍體189.7斤,熊掌1個。

“穿山甲含高蛋白,可以補充營養,而且它的甲可以泡酒喝,穿山甲的血大補……”所謂的“野味”“大補”,讓眾多食客趨之若鶩。該案經被告人互相印證的收購、出售的穿山甲共計11隻。這些穿山甲經過多次轉手,悄悄流向餐飲行業,流入貪食野味的顧客口中。

然而,野味並不一定健康。據被告人交代,為了讓穿山甲增重多賣點錢,他們往往會向穿山甲體內強行灌入水、麵粉團和石子等,端上餐桌供顧客食用的穿山甲也沒有經過任何衛生檢疫。

檢察公益訴訟保護森林衛士

據了解,穿山甲已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物種生存委員會評估為極度瀕危物種。由於物種較為原始,對生態系統依賴大、體溫較低且體溫調節能力差、食性特化、先天免疫基因缺乏、容易得病等原因,事實上很難人工圈養。本案查處沒收的7隻活體穿山甲因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健康狀況極差,被送往野生動物園救助後,在兩個月的人工飼養過程中也陸續死亡。

非法收購、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嚴重損害生物多樣性,損害生態資源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該案移送至金壇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金壇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益訴訟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展開了論證,中間買賣環節的訴訟請求如何確定、生態資源損害賠償的標準如何確定……一個個問題擺在眼前,沒有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鑒,無疑增加了辦案難度。

為破解難題,辦案檢察官查閱大量資料,一次次開展案例研討,還專門找到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物種生存委員會穿山甲專家組成員諮詢。與多家單位會商涉案穿山甲的價值,最終依據原國家林業局《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及附件《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等相關規定,確定每只穿山甲按照8萬元的標準收取資源破壞補償費。2019年1月,該院經過訴前公告、層報審批等環節後,正式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1人登報寫檢查還被追究刑責

2019年2月19日,該案一審開庭審理,金壇區檢察院派出4名員額檢察官分別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出席庭審。庭審歷時5個多小時,刑事和民事交叉進行,檢察官運用多媒體示證,充分展示大量書證、電子證據,有力回應被告人律師的辯護意見,請求法院依法判令21名被告人在省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承擔非法收購、出售穿山甲造成的生態資源受損費用合計88萬元、專家諮詢費1萬元。

庭審現場,檢察官還對該案21名被告人和旁聽人員開展警示教育,倡議社會各界主動參與到保護野生動物行動中,自覺維護自然生態平衡,保持生物多樣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

2019年3月4日,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檢察院組織21名被告人(15名取保候審被告人和6名在押被告人的委託律師)參與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現場調解會。

2019年3月4日,金壇區檢察院組織該案21名被告人(15名取保候審被告人和6名在押被告人的委託律師)參與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現場調解會。21名被告每人平均真誠悔罪,自願繳納資源補償費,被告人代表當場宣讀了致歉聲明,最終檢察機關和21名被告人及其委託代理人正式簽署了和解協議。

2019年3月6日,21名被告人在《揚子晚報》顯著版面刊登《道歉聲明》,呼籲廣大群眾引以為戒,主動拒絕穿山甲及其製品,積極保護野生動物,自覺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同時支付88萬元資源補償費及1萬元專家諮詢費至金壇區財政非稅專項賬戶。

2019年6月12日,該案在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21名被告人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至拘役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至三萬元不等。

2019年4月29日,法院在對上述和解協議依法公告後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對協議效力予以確認。2019年6月12日,該案一審公開宣判,21名被告人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至拘役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3000至3萬元不等。

辦案不忘宣傳 對濫食野生動物陋習説不

在該案件辦理過程中,該院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餐飲協會相關人員以及媒體記者旁聽庭審。還以該案為原型,製作微動漫《拯救穿山甲 檢察在行動》,進行廣泛宣傳,讓更多公眾了解穿山甲生態價值和所處困境,參與到“森林衛士”的保護中。

辦案檢察官認為,該案公益訴訟的提起,加大了對非法買賣行為的打擊力度,對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生態環境具有積極意義。徹底斬除野生動物黑産利益鏈條,讓所有參與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人都付出代價。

2020年3月3日,金壇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對該案當事人進行視頻連線回訪。潘璟/攝

2020年3月3日,金壇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對該案當事人進行視頻連線回訪,向非法買賣穿山甲上線徐某、幫助加工出售者張某、某酒樓經營售賣者沈某等人宣讀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進一步警示教育違法行為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增強法治意識,時刻警鐘長鳴,真正改過自新。回訪人員均表示已銘記教訓,真誠悔罪,今後將堅決響應國家號召,拒絕野生動物及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