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多月的新冠肺炎疫情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也暴露出濫食野生動物而引發人類疾病和重大公共衛生安全問題的巨大隱患。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我國正式進入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時代,中國人長期形成的飲食文明受到關注。
食客“不禁” 野生動物販賣“不止”
3月2日,公安部消息稱,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各級公安機關採取堅決有力措施,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共偵辦涉及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948起、查處行政案件2147起,收繳野生動物9.2萬頭(只)、野生動物製品5300余公斤。
中華預防醫學會食品衛生分會副主任委員、四川大學華西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張立實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許多地區都不同程度地有一些食用野生動物的習俗,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一般主要是出於“物以稀為貴”的心理,還有不少人覺得“野味”滋補、營養價值更高、保健作用更強,且“沒有污染”,故不惜高價追逐“野味”,助長了濫食野生動物的行為和對野生動物的不正常需求。
記者調查看到,在微信、抖音、快手、QQ等社交軟體,多個網站網路論壇,均大量存在關於捕獲、殺害、售賣野生動物的內容。甚至一些商家更是高調發動對外招商融資,召開股東大會,以一萬元一股的價格出售原始股票;有的在微信上招聘“團隊成員”,做品牌擴張。
中國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委員周海翔表示,國內野生動物的銷售主要有公開市場、地下黑市、網路售賣三種方式。公開市場以零貨銷售為主,相比熟客走量型的地下黑市和日益興起的網路售賣,公開市場呈現的只是冰山一角。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志願者劉懿丹告訴記者,近年來網路黑市銷售野生動物日益猖獗,不少野味販子借著虛擬平臺的管理漏洞,創建了一個個屬於自己的“野味帝國”。
在這張龐大的産銷網路中,南方省份以及東北地區供應量和消費量巨大,西部邊遠地區則成為重要野生動物的供應地。
“各地野生動物資源不一樣,比如寧夏主要是野雞、野兔、野鴨,東北以狍子、熊掌為主,河北、天津、安徽一帶主要是各類小型候鳥,廣東、廣西一年四季蛇和鳥都不少,浙江、湖南、湖北丘陵地區有野豬、麂子這些獸類……各地區的特色,拼齊了一副‘野味地圖’。”讓候鳥飛志願者天將明説。
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關鍵字野生動物可以看到,僅刑事案件文書便多達18889條,涉及非法捕獵、非法收購、運輸、出售、殺害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同時,在實際工作中,相關檢查遠遠不夠。在非法獲利群體聯合的背景下,野生動物運輸檢查形同虛設,讓“運輸網”暢通無阻。
北京草原之盟環境保護促進中心志願者祁玉婷表示,有大量長途客車成為運輸鏈條中的重要一環。“大巴車司機長期幹這個,一齣發就打電話。這邊發車了,那邊就説在哪等,如果有危險馬上通知換地方。”祁玉婷説。
此外,志願者還發現,上下貨點一般集中在高速收費站、服務區附近的路邊、空曠平地等。有的貨點甚至在終點客運站,就在管理人員眼皮底下。
公開報道顯示,有膽大妄為的野生動物販子,公然將一車車野生動物拉至火車站轉運,他們勾結鐵路貨運部門管理人員,身著工作人員制服,自由出入貨運場所。
滬昆高速湘贛交界處的收費站,一輛裝運蘋果的貨車放棄綠色通道,選擇收費通道通行,引起民警注意。打開車廂,搬開一箱箱蘋果後,大量野生動物的死體出現在民警眼前:因是非法狩獵而得,許多動物腿部斷裂失血而亡,血肉模糊。
按圖索驥,在2018年,江西省森林公安局發現了一張遍及全國15個省份、江西11個地市30多個縣的犯罪網路,查出不少公職人員參與販賣,非法開具運輸證明。
“據我調查估算,全國每天至少有上百噸野生動物被賣掉。”劉懿丹説。
公安部透露,近期各地公安機關密切協同配合,堅持網上網下聯動,集中查處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毀一批跨區域犯罪團夥。福建明溪查獲野生動物死體共77隻,其中包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鷴5隻,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棕鼯鼠11隻;貴州遵義查獲2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獼猴和1頭野豬、2隻孔雀;四川巴中連續破獲3起涉野生動物犯罪案件,搗毀非法野生動物製品窩點7個,查獲青麂、果子狸、獾等野生動物製品400余公斤;湖南祁陽根據網上線索破獲一起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當場收繳河麂70隻、野豬、野兔、竹鼠等野生動物凍體400余只,涉案金額30余萬元。
野生動物管制混亂為“食野”留下空間
2003年8月,在SARS疫情被逐漸消滅後,林業部門將果子狸等54種陸生野生動物,列入可進行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動物名單。實行一段時間後,“54種動物名單”被廢止。野生動物只要經過林業部門批准,均可以馴養繁殖和利用,範圍非常寬泛。
在此背景下,經過17年的成長,中國野生動物利用産業發展迅猛。以江西為例,公開報道顯示,截至2018年,全省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及經營利用企業1500余家,實現野生動物繁育産業年産值100億元的發展目標。其中,以“中國果子狸養殖之鄉”江西省萬安縣為例,這裡僅一家龍頭企業就年産商品狸2.8萬餘只,年産值3500多萬元。
“相對來説,確定可以商業利用的54種動物,比現在遍地開花的局面還是好很多。有很多野生動物無法進行人工馴養,但非常容易通過審批拿到‘馴養繁殖許可證’,讓人氣憤又無奈。”周海翔説。
有學者根據國家林業局線上審批系統的公開資料搜索,2005-2013年間,國家林業局共計向企業和個人發放了3725張“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這還不算各省級林業部門審批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馴養繁殖,以及無序非法的馴養繁殖。
審批容易、監管缺失,導致林業部門發放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經營利用許可證”廣受詬病。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其成為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洗白工具”。
志願者洪武多次到廣東等地的農貿市場調查,發現旱獺與鼠類可以大量批發。“兩廣向來有‘一鼠抵三雞’的説法,所以鼠類、旱獺等很有市場。它們又黑又大又多,混雜在一起,市場好像‘地獄一角’,但商販都聲稱自己是持證合法經營,拿他們沒辦法。”洪武説。
更荒誕的是,鼠類等野生動物被林業部門批准進行馴養、繁殖、利用,然而農業部門卻無法對其進行檢驗檢疫,食用的潛在危險極大。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規定:“動物檢疫的範圍、對象和規程由農業部制定、調整並公佈”。公開資訊顯示,目前我國農業部門只頒布了生豬、家禽、反芻動物、馬屬動物、犬、貓、兔、蜜蜂等約10種動物的産地檢疫規程,野豬、野禽等可對應參照上述規程進行産地檢疫。這就意味著,絕大多數動物無法進行檢疫。
專家表示,動物檢驗檢疫的標準確實“很令人頭疼”。一方面,人類對野生動物所攜帶的病毒及其傳播方式的了解十分有限,無法制定相關依據;另一方面,從公共衛生安全形度來看,不應該允許相當一部分動物進行經營利用,更不能為其制定檢疫標準。
“基本淪為一個擺設了。”林業部門一位長期負責野生動物保護的專業人士表示:“野生動物種類太多了,一百多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省重點也有一兩百種,還有數量更多的‘三有動物’、沒有列入保護名錄的動物。沒法檢,不知道檢什麼東西,根本弄不到位。”
杜絕傳染源 亟須飲食文明
1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聯合發佈《關於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2月26日,國家林草局明確,凡是從事以食用為目的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須撤回並登出所核發的許可證件或文書,並停止以食用為目的的出售、運輸野生動物等活動。隨後,深圳、廣州兩地接連出臺更堅決的措施,對禁止食用、交易野生動物做出更明確的規定。
張立實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濫食野生動物而引發人類疾病和重大公共衛生安全問題的巨大隱患,亟須儘快制定或修訂相關法律來禁止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行為。但制定和修訂法律需要較長的時間,因此,在當前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出臺一個專門決定的形式,針對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行為,進行及時有效的約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和現實意義。
事實上,有研究表明,約80%的人類新發傳染病都與野生動物有關。張立實表示,食用野生動物可能帶來的健康風險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就是可能導致某些傳染病、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等。如2003年的“非典”(SARS),2012年後發生的死亡率很高的中東呼吸綜合徵(MERS)以及這次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其病原都是(不同類型的)冠狀病毒,研究已證明,這些病毒都來源於蝙蝠,再通過某些野生動物(如果子狸等)感染人,進而引起人群中傳染病的流行。
“食用野生動物還可能導致如鼠疫、埃博拉病毒感染、禽流感、甚至艾滋病等多種危害較大的傳染疾病、人畜共患病、寄生蟲病和食物中毒等。”張立實説。
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學原校長許智宏等學者表示,這些病毒本來存在於自然界,野生動物宿主並不一定致病致死,但由於人類食用野生動物,或者侵蝕野生動物棲息地,使得這些病毒與人類的接觸面大幅增加,給病毒從野生動物向人類的傳播創造了條件,危及公共衛生安全。
為了最大程度隔斷傳染源,張立實建議,應儘快制定《生物安全法》和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儘快發佈《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使相關的監管有法可依,有更具體的可操作性。
事實上,此前我國相關名錄對社會影響較大的關鍵類群並未形成覆蓋。例如,在相關名錄所保護的1804種野生動物當中,我國130余種蝙蝠和5種旱獺未見有任一種上榜,而這兩個類群正是2003年SARS和2019年的鼠疫及冠狀病毒的主要攜帶者,相應保護依據的缺失使得公共衛生安全面臨較大風險。
張立實表示,農業和畜牧業、動物及其疫病、生態和環境保護、病原和傳染病控制等相關研究機構應加強對野生動物及其合理利用,尤其是有較大經濟利用價值的野生動物的研究,正確區分按照家畜家禽管理的野生動物和應嚴格限制對野生動物,不斷修訂完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保護和促進相關産業的發展。對確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原因而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如開展動物實驗研究以及作為某些必需的工業原料和藥物等)的行為,要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相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並嚴格做好相關的檢疫檢驗工作。
同時,張立實指出,政府相關部門、學術團體、媒體、研究機構和學校等應從預防野生動物來源的傳染病、營養和食品安全、保護環境和生態平衡等多方面,加強對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和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宣傳教育,引導公眾自覺增強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保護意識,移風易俗,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覺改掉食用野生動物的習慣,以及利用野生動物的皮毛、骨牙和器官等作為化粧品、藥品和奢侈品等行為,從根本上杜絕非法野生動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