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嚴打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26人被追究刑責

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查獲的作案工具。浙江警方 供圖

(抗擊新冠肺炎)浙江警方嚴打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 26人被追究刑責

中新網杭州2月26日電(記者 張斌)記者26日從浙江省公安廳了解到,自1月23日浙江警方對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作出部署以來,截至2月24日,該省警方已辦理涉及野生動物刑事案件19起,追究刑事責任26人。

永康市公安局石柱派出所民警在現場查獲的野豬夾。浙江警方 供圖

警方介紹,1月23日起,浙江省公安廳對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作出部署,全面深入排查,廣辟線索來源,發動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同時大力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營造依法保護野生動物的氛圍。

圖為桐鄉警方救下的獼猴。浙江警方 供圖

截至2月24日,浙江全省公安機關排查檢查各類集貿市場、餐飲場所1.5萬餘處,開展宣傳教育2.7萬餘次;辦理涉及野生動物刑事案件19起、追究刑事責任26人,辦理行政案件56起、處罰違法行為人57人,收繳作案工具855件,查扣各類野生動物2800余頭(只),其中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松雀鷹、獼猴、鳳頭鷹、白鷴等共5頭(只)。

圖為莊某非法獵捕的野豬。浙江警方 供圖

如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偵破的莊某非法狩獵一案,警方從1月31日公安機關立案,72小時內成功辦結,並在上虞區看守所遠端視頻審判,僅用13天就完成立案、偵查、移訴、公訴和審理全流程。2月13日,被告人莊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又如永康市公安局,其連續偵破了6起非法狩獵案。據悉,2月上旬以來,永康市公安局緊盯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通過聯合自然資源部門排查、涉卡檢查、蹲點守候等方式,兩周內連續偵破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獵犯罪案件6起。目前,警方已對11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