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記者白陽)為充分發揮執法司法的引導規範功能,中央依法治國辦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等部門,于9日發佈15件食藥監管執法司法典型案例。
這些典型案例是:江蘇付某某等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陜西李某某等非法經營案;河南呂某某等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北京楊某某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上海李某等人生産、銷售假藥案;江蘇海安朱某某等銷售假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江西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系列案;四川張某某等生産銷售假藥案;廣西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江蘇鎮江王某等人制售假酒案;湖南婁底非法制售假冒堅果案;重慶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保健食品案;陜西任某某等人生産、銷售假藥案;江西婁某某非法經營未經註冊隱形眼鏡案;湖南李某等人生産銷售假藥案。
15件案例中,8件為食品監管領域案例,7件為藥品監管領域案例。其中,既有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的假冒堅果、含鋁泡打粉包子等案件,也有總涉案金額達數億元的重大案件;既有利用傳銷手段銷售假藥坑害老年人等傳統類型案件,也有利用微信、微網志等網際網路手段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新型案件;還有執法司法機關密切配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充分發揮作用、使用公益訴訟手段保護群眾利益的案件。
中央依法治國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15件案例均為2018年以來查辦的案件,彰顯了黨的十九大以來執法司法機關打擊食藥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顯著成效。案例優先選擇具有典型意義、有代表性、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案例,能夠對犯罪分子起到強烈震懾警示作用,也為今後執法司法機關有力打擊食藥違法犯罪行為起到積極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