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為:北京市海澱區荷清苑社區內,垃圾分類指導員將分揀後的垃圾投放至相應分類桶內。中新社記者 張興龍 攝

10月14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針對生活垃圾的定義,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類別,包括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個人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