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6月16日電 (記者 翟永冠)記者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天津法院助力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自2014年以來妥善審理執行涉京津冀案件近八萬件,同時推動京津冀司法協作領域從立案擴展到審判、執行的各個環節。

曹某今年65歲,其丈夫和兒子已先後去世。曹某兒子生前在北京某保險公司投保健康福利保險計劃。曹某兒子去世後,曹某因身體不好,想從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養老治病,但兒媳崔某不配合提供死亡證明等,致使曹某無法領取保險金,曹某遂欲起訴某保險公司和兒媳崔某。

根據法律規定,該案應由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管轄,但曹某家住天津市河北區,按照傳統的立案方式,曹某需本人攜帶所有立案材料前往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將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為此,曹某來到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諮詢能否跨域立案,工作人員了解具體情況後,及時為其開通立案綠色通道。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工作人員通過審核曹某提交的材料後,予以登記立案,曹某實現了不出天津即在北京法院立案的目的。

類似這樣,實現京津冀跨域立案,是三地法院實施的便利當事人訴訟、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重要舉措之一。目前,京津冀司法協作領域已經從立案擴展到審判、執行的各個環節,同時三地法院還在業務培訓、幹部交流等多領域資源共用,相互選派法官挂職鍛鍊,推動三地法院逐漸統一裁判尺度。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蔣亞輝説,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是人民法院肩負的重大政治責任和光榮歷史使命。單單天津法院,自2014年以來就已經妥善審理執行涉京津冀案件近八萬件。下一步法院將繼續發揮司法職能,通過一個個具體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努力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