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是創新驅動中最核心的因素,智慧財産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是完善産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經濟競爭力的最大激勵。
“沒有創新就沒有進步。”習近平主席在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中強調,中國將更大力度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國際合作,彰顯了中國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堅強決心,對於促進更高水準對外開放,讓中國成為全球知識價值實現的熱土,具有重大意義。
今天,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不僅是維護內外資企業合法權益的需要,更是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推動高品質發展的內在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強調貫徹新發展理念,創新發展居於首位。隨著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創新型企業越來越多,“引進來”和“走出去”企業越來越多,對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呼聲越來越高,希望通過卓有成效的智慧財産權保護,使創新激情得到持續激發,使創新源泉充分涌流。正如我國積極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那樣,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不是因為別人要我們去做,而是我們自己主動要做。
中國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成效顯著、有目共睹。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建立起一套較為完備、高標準的智慧財産權法律體系,走過了發達國家通常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完成的立法進程。中國不斷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成為世界上審理智慧財産權案件尤其是專利案件最多的國家,處理涉外智慧財産權案件的審理週期是全世界最短的之一。中國實施行政、司法雙軌制保護,智慧財産權權利人不僅可以尋求司法保護,還可以尋求行政保護。2018年,中國對外智慧財産權付費高達358億美元,已成為全球第四大專利進口國,正是中國的巨大市場和平等交換,使各國智慧財産權價值得以充分實現。當然,我們和其他國家一樣,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上仍需加倍努力。
産權保護特別是智慧財産權保護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擴大新一輪高水準對外開放呼喚我們更加嚴格保護智慧財産權。我們要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進一步營造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引導企業、社會團體、個人包括公職人員更加遵守契約精神。要全面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法律體系,修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確保技術轉讓基於自願和市場規則,杜絕強制技術轉讓,減少外資股比要求,消除扭曲市場的不合理做法和規定。要依法懲處侵犯外商智慧財産權行為,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顯著提高違法成本。要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完善行政和司法銜接,強化執法,簡化維權程式,降低維權成本,加大保護力度。依法加強對中外創新主體智慧財産權包括商業秘密的保護,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創新活力,有利於推動我國從智慧財産權消費大國向生産大國轉變。
智慧財産權保護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正在興起,全球範圍內的創新合作及智慧財産權保護問題日益複雜,智慧財産權權利確認、技術擴散、惠益分享等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現實問題。我們鼓勵支援中外企業在自願和市場規則基礎上開展技術合作,實現互利共贏。我們願與各國和各有關國際組織一道,加強智慧財産權戰略協同、法律協調、政策對接,加強智慧財産權執法經驗交流和資訊交換,開展執法協作,努力構建開放包容、平衡有效的國際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堅守智慧財産權制度推動創新發展和促進技術轉讓的宗旨,讓創新創造為世界經濟注入更強勁動力,為各國發展開闢更廣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