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機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市場機制,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激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勞多得、優績優酬”。一是明確“買什麼”。對基本醫療服務,由醫保基金和患者個人按規定的支付標準付費購買;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由政府統籌整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和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採用標化工作當量法,按核定的單位當量價格進行購買。二是規定“怎麼買”。以一個普通門診服務15分鐘為一個標準工作當量,根據服務標準、人力成本、資源消耗、風險和難度等因素,確定每項服務的標化工作當量,並規定其“規格”和取數標準。比如規定規範管理1個高血壓患者算10個標化工作當量,使基本公共衛生資金從“打包補助”轉為“按量購買”。三是核定“如何算”。海鹽縣確定年度購買服務當量單價(10元),標化工作當量項目53個,財政購買資金按“年度預算、分期預付、次年結算”。全縣9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總工作當量從2016年到2018年增長了20.7%。海鹽縣基本公共衛生考核連續三年名列省市第一,所有基層醫療單位診療量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