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和有關規定,天津市工商聯和河西區工商聯分別於近日召開常委會議,決定撤銷束昱輝十四屆天津市工商聯執委、常委、市商會副會長,十二屆天津市河西區工商聯執委、常委、副主席等職務,開除其天津市河西區工商聯會籍。依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有關規定,近日,政協天津市河西區第十四屆委員會第十二次常委會議決定:免去束昱輝政協天津市河西區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委職務,撤銷其委員資格。

束昱輝因存在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重大犯罪嫌疑,已于2019年1月7日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