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出臺頒布,要求各級文化部門要建立自治區級代表性傳承人檔案,並對其履行傳承職責情況開展督查、評估,實行動態管理。該《辦法》的出臺實施,表明廣西對非遺傳承人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同時也是近年來廣西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工作中不斷提升,碩果纍纍的縮影。

  保障措施:經費機制雙管齊下

2003年起,自治區人民政府將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並以每年10%的幅度遞增,自治區本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經費由2010年的300萬元增加到2018年的1000萬元,累計投入8000多萬元,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經費基本得到保障。

2015年6月,自治區人大教科文衛委啟動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修改工作。自治區文化廳撥付20萬專項資金,組織原參與2004年廣西條例起草專家配合自治區人大開展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文本修訂、調研、專家諮詢等相關工作。在自治區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的指導下,自治區文化廳編撰完成《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向全區相關廳局及文化系統進行廣泛徵求意見,並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根據各單位、專家反饋的意見,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後經十多次修改,形成《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草案)》,于2016年7月提交自治區人大。

此外,南寧市、河池市、北海市等部分設區市制定了《關於加強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因地制宜,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有效地推動了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開展,且取得較好的成效。

自2017年1月1日起,《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條例》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大非物質遺産保護力度,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産調查,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産數據庫,並妥善保存相關實物和資料。同時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將本行政區域內體現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列入其中,予以保護。

此外,對於毀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行為,《條例》加大了處置力度。對已列入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未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産檔案、數據庫,未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産搶救性記錄、保護,導致非物質文化遺産毀損的情形,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依法受到處分。

幾年來,廣西各地陸續將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保護、保存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逐年加大經費投入。南寧、柳州和桂林等經濟條件較好的城市,已經從人員到經費得到了基本保障。

  名錄體系:再上新臺階

2011年來,廣西大力加強非遺名錄評定審核工作,建立了國家、區、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截止2018年10月,廣西共有壯族三聲部民歌、布洛陀、邕劇、劉三姐歌謠、侗族大歌等50個項目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618項,第七批自治區級代表性項目即將公佈。

2016年11月,壯族霜降節作為“中國二十四節氣”擴展項目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廣西成為該項目5個保護省區之一,標誌著廣西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化文遺産代表作名錄項目實現“零”的突破。

與此同時,代表性傳承人制度也在不斷完善,支援、保護力度進一步加大。自2011年以來,自治區代表性性傳承人由119人增加到555人。2018年廣西新增了國家級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3人,截止2018年10月,廣西共有49人被公佈為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

同時,各級文化部門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為非遺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營造有益環境。近兩年,廣西共組織舉辦了17期“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廣西培訓項目,為傳承人群體提供免費研修學習平臺;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傳承資助經費,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3000元增加至2018年4500元;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示範戶,優化提升傳承環境。

宣傳普及:保護理念深入人心

6月9日是我國“文化和自然遺産日”。為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意識,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營造非遺保護良好社會氛圍,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廳和崇左市政府在寧明縣開展以“多彩非遺·美好生活”為活動主題的2018年“文化和自然遺産日”非物質文化遺産宣傳展示主場系列活動。

法律法規政策及文化和自然遺産情景宣傳形式多樣。宣傳活動將《世界遺産公約》、《非遺法》、《文物法》、《非遺保護條例》、《博物館條例》等法律法規編印成冊,向社會各界發放,以提高公眾對文化和自然遺産的知曉率,形成人人參與到保護傳承文化和自然遺産的良好氛圍,努力推動形成人人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動局面。

非物質文化遺産振興傳統工藝成果展示直觀了然。宣傳活動中共設置45個展位,對廣西全區14個市在非物質文化遺産振興傳統工藝方面的成果向廣大人民群眾進行統一展示,全面體現廣西各地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共同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振興傳統工藝的快速發展。

幾年來,廣西以“壯族三月三”、春節等傳統節日和“文化和自然遺産日”“博物館日”等大型活動為載體,積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展演、展覽等活動,提高廣大民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認知和保護自覺。其中“壯族三月三”系列文化活動以鮮明的時代特徵、獨特的文化視角、豐富的民族內涵、廣泛的民眾參與,已成為展示廣西民族文化的平臺。

廣西通過對相關單位給予經費資助,開展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非遺進校園、進課堂活動,讓廣大青少年近距離了解非遺,體驗非遺,自覺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者和傳承者。另一方面,積極組織相關單位和傳承人參加中國成都國際非遺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博覽會、“一帶一路”非物質文化遺産展、“全國非遺曲藝周”、“守望相助—56民族非遺邀請展”等展示展演活動,講好廣西故事,向全國人民充分展現了廣西少數民族文化的魅力與風采。

文化生態保護區:點多面廣成體系

2018年1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明確文化生態保護區的申報條件、批准實施、建設與管理等要求。

2016年11月30日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有效保護、傳承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産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對進一步推動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規範化、法制化進程,提升保護工作的科學化水準,弘揚廣西優秀的傳統文化將發揮積極重要的作用。《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集中、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具有一定規模和自然生態環境良好的特定區域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實行非物質文化遺産區域性整體保護。設立自治區級、設區的市級、縣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的條件和程式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截止2017年底,自治區文化廳已設立了8個區域性非物質文化遺産整體性保護區,分別是“銅鼓文化(河池)生態保護區”“壯族文化(百色)生態保護區”“侗族文化(三江)生態保護區”“苗族文化(融水)生態保護區”“瑤族文化(金秀)生態保護區”“桂派戲曲曲藝(桂林)文化生態保護區”“壯族歌圩文化(南寧)生態保護區”以及“廣西中越邊境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惠民富民示範帶”。2012年12月,“銅鼓文化(河池)生態保護區”獲得文化部批復,正式列入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實施範圍。

通過文化生態保護區的整體性、相關性文化的保護,保證文化生態保護區文化傳承的可持續和完整性,可以促使區域內的文化遺産,尤其是非物質文化遺産得到全面、完整、可解讀的保護,並在此基礎上,達到文化多樣性的保存。近年來,廣西對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的認識普遍提高,努力把工作思路重點向提高廣大民眾對文化生態長遠保護、繼承和發展的全面需求和高度自覺上轉變,多地對開展區域性整體保護工作的積極性較高。

  平臺建設:有特色有成效

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平臺建設工作不斷提升。這兩年,廣西重點扶持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利於項目傳承發展、促進文化旅遊業發展和當地民眾脫貧增收的非遺保護示範性保護工作平臺建設,不斷改善項目保護傳承環境。據統計,2017年保護平臺總數已由2010年的10個增加至224個,力爭2018年達到300個。

其中,7個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新增32個保護工作平臺,保護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中越邊境非物質文化遺産富民惠民示範帶建設工作自啟動以來,中越邊境沿線示範點建設達到44個,成為西南邊境線上的一條文化遺産帶。

根據文化和旅遊部的“十三五”發展規劃和工作要求,廣西先後開展並完成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桂劇、壯劇、彩調、壯族三聲部民歌、壯族歌圩等7位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的搶救性記錄工程。

目前正開展盤王節、京族哈節、桂南採茶戲等11個項目的11位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程。截止2018年10月,共採集圖片17,500張、視頻資料1,400小時、音頻資料65小時、文字素材約19.2萬字,為廣西優秀傳統民族文化建立數據庫、基因庫。(賓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