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春10月23日電 (張瑤 孟楠)記者23日從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獲悉,該局民警近日在整治涉牌涉證等重點違法行為統一行動中查獲一起典型案件,被查駕駛人5年前因醉駕被吊銷駕照,5年剛過又無證駕駛。

林某某被處以罰款2000元。警方供圖

事發時,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民警正在沈吉高速吉林南站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過程中,發現一自稱名叫趙某的黑色越野車駕駛人未攜帶駕駛證和身份證,又稱自己身份證號碼完全記不住需要跟家裏人聯繫。

民警通過駕駛人提供的身份證號碼,查詢其駕駛證資訊,發現駕駛人確實和所稱的“林某”有點像,但仔細辨認存在很多疑點。

在民警的不斷追問下,該駕駛人不得不承認,“自己的駕駛證因酒駕被扣了。”

後經查詢其真實身份,民警了解到:駕駛人林某某,于2013年因醉酒駕車,其駕駛證被吊銷。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林某某自述:至今其駕駛證被吊銷剛好滿5年,自己已經重新申領駕駛證,目前科目一剛剛通過。

最終,民警依法對林某某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並對林某某進行了嚴厲的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