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記者現場直播公職人員被強制執行案件。

從傳統報刊電臺宣傳到審判“四人幫”的電視轉播,再到綦江虹橋案的電視直播;從“民告官”第一案的媒體報道,到薄熙來案的微播全程直播;從世界法律大會的宣傳到第三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分論壇智慧法院暨網路法治論壇多家網路媒體現場圖文、視頻全程直播;從張文中案的再審宣判全媒體直播到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執行局“決勝執行難”全媒體直播……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工作,經歷了從有重點的主題宣傳到全媒體公開報道的歷程,彰顯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開、司法自信和與時俱進。

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工作隨著時代的步伐不斷前進,隨著新時代的節奏不斷發展。

傳播方式:從報刊宣傳到全媒體直播

1978年8月29日,24歲的女知青蔣愛珍因被誣衊“作風問題”槍殺3人。案件一審宣判後,承辦案件的法官和院領導認為蔣殺人是在被誣陷、被迫害的情況下被逼殺人,處其死刑並不能平息民憤。於是時任新疆石河子中級法院院長王心如給人民日報寫信,説明案件相關情況。人民日報于1979年10月20日發出長篇報道《蔣愛珍為什麼殺人?》,報道發出後,引起廣泛關注。這是人民法院在改革開放初期通過報刊進行宣傳的一個縮影,也是彼時法院新聞宣傳的主要方式。而有些重大案件還因為種種因素,媒體沒有公開報道。如1978年12月16日發生在楊莊的列車相撞特大事故,雖然受害家屬和鐵路職工3萬多人在審判庭內外進行旁聽,但國內媒體鮮有報道。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春風,終究要逐步消融冷凍十年的大地;改革開放,必將讓人民法院新聞輿論工作發生巨大變化。

1980年,被隔離審查近四年的“四人幫”被公訴到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此時,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剛剛實施,司法公開成為一項重要原則。如何貫徹相關法定原則,成為國內國際社會的焦點。面對群眾關切,最高人民法院堅決嚴格依法公開審判。由此,報刊、電視媒體進入法庭,並進行電視轉播。很多人通過電視轉播,第一次看到被羈押的江青、王洪文等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新聞輿論工作上,開始勇於公開、敢於亮劍。因為,這是審判公開的要求,更是時代的要求。

1988年秋天,蒼南縣農民包鄭照為“討個説法”,提起了狀告縣政府的行政訴訟。同年8月25日,溫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人民日報、新華社等26家媒體近50名記者和1000多名群眾,進入臨時成為法庭的蒼南電影院現場旁聽、採訪。新中國“民告官”第一案,國內外高度關注,加速推進了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誕生。

1999年3月26日,震驚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公開開庭審判,人民法院不僅邀請媒體記者和各界群眾進入法庭現場旁聽,而且首次邀請中央電視臺等電視媒體進行現場直播。眾多媒體和觀眾,從直播中完整地看到整個案件的審判過程,標誌著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工作進入電視直播時代。2001年4月14日,震驚全國的“張君等特大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在重慶和湖南常德同時開庭審理,中央電視臺對該案庭審再次進行現場直播。

200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開始建立並實施新聞發言人制度,標誌著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工作走向新的階段。200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開始實行新聞發言人每月例會制度。每個月至少召開新聞發佈會一次,主動向媒體和社會各界發佈人民法院新聞資訊,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動下,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也積極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並向社會公開了新聞發言人的姓名和聯繫電話。至今,僅最高人民法院舉辦新聞發佈會191場次,許多重大的司法解釋、重大活動和重大案件,都得以在新聞發佈會中公佈,走到了國家機關新聞發佈的前列。地方各級法院的新聞發佈會,也成為重要的新聞發佈平臺。

媒體記者在3000多米的青海高原草場現場採訪執行法官。

2013年8月22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除接納一些媒體旁聽庭審現場外,濟南中院通過微網志對本案的審理全程進行圖文直播。標誌著人民法院新聞輿論工作的新發展。此後,劉漢劉維等36人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組織性質組織等案件及全國法院審理的其他諸多案件被微網志、網路直播。

2018年5月起,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執行局會同山東高高級人民法院,開展決勝執行難的全媒體直播活動,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人民網、新華網、中新網等50余家媒體對執行過程進行全媒體直播。僅僅5個月,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就會同相關部門、相關法院共同開展了26次“決勝執行難”全媒體直播,3.7億網民進行了關注和“圍觀”。截止到9月21日,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也自行開展了200余次執行直播活動。

由此可見,人民法院在新聞宣傳方式上,從傳統的報紙擴展到電視轉播、直播,再到網路直播、全媒體直播。尤其是網際網路興起後,全國各級法院建立了中國裁判文書網、審判執行資訊公開網、中國庭審公開網等四大司法公開平臺。如今,各級法院除了在報刊、電視、網路上發稿,還紛紛入駐今日頭條、抖音等平臺,用視頻、文字、圖片等方式全方位公開展示人民法院的審判執行工作,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從一篇新聞通稿打天下,到邀請媒體現場旁聽、現場採訪,召開新聞發佈會、網路直播、微網志直播以及全媒體直播等多管齊下,根據新聞輿論工作的特點、規律打出“組合拳”,人民法院實現了多形式多途徑全媒體的傳播方式,實現了讓公正讀得到、聽得見、看得見的巨大轉變。

傳播理念:從多做少説到邊做邊説

傳播方式的改變,帶來了傳播理念的巨大變化。從記者採訪不易、多做少説,“藏著掖著”不説,到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邊做邊説,做了就説;準備做的,也提前通氣,提前預告等。與此同時,依法傳播、平等傳播、第一時間傳播、分眾傳播、全媒體傳播、有效傳播等理念也逐步得到確立。

一些法官,也不再堅持“裁判之外,法官無言”的理念。在鄭州醫生電梯勸阻吸煙案和唐山朱振彪追趕交通肇事逃逸者案件中,一審判決引發了個別媒體、部分網友的質疑,二審法院立即主動與媒體進行良性互動,主動邀請媒體到庭旁聽,判決後主動向媒體通報情況,積極接受各大媒體採訪,有效回應了社會關切,獲得了社會廣泛好評。

各級法院都從要我宣傳到我要新聞宣傳,我要司法公開。從有重點的宣傳,到全方位展示人民法院工作。向人民群眾傳遞了司法公開的信心和決心。

傳播理念發生巨大變化,人民法院的新聞傳播制度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工作制度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粗到精;建立完善了主動宣傳,積極回應等一系列制度;新聞宣傳工作統一管理、統一齣口的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實。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2018年2月9日在同部分中央新聞媒體負責同志座談時強調,各級法院要堅定不移深化司法公開,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認真傾聽人民群眾呼聲,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通過依法公開公正審理案件,加強新聞輿論引導,使重大疑難、社會高度關注案件的審理,成為一次次、一堂堂全民共用的“法治公開課”。

對此,許多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媒體記者都説,現在法院的傳播理念、公開力度,真的變了;變得更加透明,更有公信。今年8月23日,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韓曉武説:“看到青海高原的執行直播,震動很大。也讓人民群眾看到解決執行難的信心。”

傳播內容:從主題宣傳到全方位展示

改革開放後,各級法院根據社會關切,主要對審判執行工作、司法改革、隊伍建設等多方面主題進行新聞宣傳。

傳播內容上,從人民群眾關心的重大案件宣傳,到所有的生效裁判文書都公開;建立健全了公開是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資訊公開制度。據相關資料,截至今年9月3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裁判文書超過5379萬篇,訪問量突破192億次。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案件庭審超過160萬件,訪問量超過107億次。全新改版的中國審判流程資訊公開網上線試運作以來,已向案件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公開案件超過200萬件,公開資訊總數超過8800萬項,推送短信超過300萬條。

媒體現場直播執行活動。

傳播重點上,從法院的重大會議、重大案件報道到重大活動、重大案件、重大司法解釋深度報道;人物報道上,從法官的好人好事,到法院全體工作人員的依法審判執行。

讀者不會忘記,40年來,在重大案件上,人民法院積極主動公開發佈新聞資訊。其中,1981年至1984年期間,陳小蒙、胡曉陽等高幹子弟強姦婦女被人民法院依法槍決。此後,胡長清、王懷忠、成克傑、鄭曉萸、周永康等“大老虎”的犯罪事實和依法處刑都被廣泛報道。各級法院在新聞傳播中,始終宣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6年4月,于歡故意傷害案等成為標誌性的案件。于歡案的二審,通過報刊、電視現場報道和網路微網志直播,成為現象級的新聞傳播。佘祥林案、趙作海案、張氏叔侄案、于英生案、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等冤錯案件的再審也成為社會關注熱點。張文中案件的再審,最高人民法院邀請中央媒體、都市媒體、網路媒體進入庭審現場旁聽,並進行電視、網路直播。有錯必糾、依法糾錯,依法保障人權、産權成為人民法院的擔當。

網友不會忘記,在涉及邱少雲、狼牙山五壯士、葉挺等民族英雄被名譽侵權的相關案件中,人民法院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大力維護民族英雄的名譽權,積極維護、倡導社會義主義核心價值觀。

40年來,在重大司法解釋、司法政策的新聞宣傳中,最高人民法院對每一個司法解釋都進行了較為廣泛的宣傳:從適用刑法、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到適用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司法解釋,人民法院無不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廣泛深入的新聞宣傳。與此同時,還加強了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産權司法保護的意見》等司法政策進行了廣泛宣傳,使法律的原則、精神和司法政策深入人心。

在重大會議宣傳中,199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主辦第14屆世界法律大會,人民法院大力宣傳會議通過的《北京宣言》,在國際社會産生巨大、深遠的影響。200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主辦的第22屆世界法律大會,中國網進行文字直播。2016年11月,第三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分論壇智慧法院暨網路法治論壇在浙江烏鎮會展中心舉行,中國網等網路媒體現場進行圖文、視頻直播,廣大網友見證了中國司法外交的自信與開放。而此後,中國與東盟國家、中國與萄語國家、中國-中東歐國家的最高法院院長會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絲綢(敦煌)國際論壇等國際會議,最高人民法院以更加開放、包容的姿態邀請國內外媒體記者進行全程現場報道,充分展示司法公開與自信。

在司法改革新聞宣傳中,各級法院充分宣傳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4個五年改革綱要的相關改革內容,大力宣傳審判方式改革、立案登記制改革、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人民陪審員改革等重大司法改革舉措,讓司法改革引發廣泛關注,深入人心。

在隊伍建設的新聞輿論中,各級法院大力宣傳尚秀雲、譚諺、宋魚水、鄒碧華、黃志麗、郭興利、方金剛等先進人物,宣傳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精神和品格。

傳播主體:從宣傳部門到人人都是傳播者

1979年7月,全國人大修訂《法院組織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動教育公民自覺地遵守憲法和法律。這是各級法院的法定職責。這一職責始終未變。但各級法院的宣傳教育主體、傳播主體卻在發生悄然變化:從主動找媒體宣傳,到召開新聞發佈會,再到全方位的展示人民法院的審判執行資訊,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主體發生了巨大變化。

為了適應時代的要求,更好地傳播法院資訊,各級法院領導高度重視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工作,在新聞宣傳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推進新聞輿論工作的發展。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辦公廳設立宣傳處,此後,強化為新聞處、新聞工作辦公室。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獨立的內設機構新聞中心,此後又發展為獨立的新聞局。而在各級法院,也在辦公室、政治部(科)或研究室設立了新聞宣傳部門;更多法院,則成立了獨立的新聞辦公室(處、科)。新聞輿論隊伍也在不斷發展壯大。

記者也從找領導、找法官,到找法院新聞部門,再到找新聞發言人和新聞宣傳工作人員,記者的資訊更多更廣了、新聞報道更順了,社會公眾了解法院資訊的途徑更多更方便了。2017年、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邀請一些中央媒體、都市媒體和網路媒體的記者到北京朝陽、房山和青海西寧、門源等審判執行現場開展體驗式採訪,推動了體驗式、互動性媒體採訪的發展。而通過人民法院資訊化的建設,四大公開平臺的建立健全,人民群眾只要輕輕打開網頁,便可了解相關案件的進展情況和法院工作資訊。

在新聞輿論主體上,從法院的新聞宣傳部門到人人都是資訊發佈員,個個都是新聞輿論工作者。各級法院都主動適應時代要求,開設了法院網站、開通了官方微網志和微信公號。更多的法院幹警,則開設了微網志、微信公號,涌現了許多許多具有影響力和話語權的網路大V。其中,最高法院官方微網志微信的粉絲量高達5398多萬人。

40年,彈指一揮間。40年,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工作發生了巨大變化。40年來,各級法院也涌現了許多新聞輿論工作的優秀人才。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副局長、人民法院報社副總編輯陳海發就是其中的一個代表。他至死都奮鬥在新聞輿論工作崗位上。由於積勞成疾,強烈的輻射把他的皮膚照得潰爛,他就跪在椅子上敲鍵盤。最後的日子,他讓他的愛人舉著手機吃力地監測著自己發起的“高法微網志走基層”直播活動,直至昏迷搶救無效,英年早逝。

時代展望:從新期待中奏響最強音

40年來,人民法院新聞輿論工作積累了一些經驗,也存在一些不足。這些經驗是,新聞輿論工作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始終牢記職責使命。必須服務和服從於黨和國家的重大戰略,服務和服從於審判執行工作,服務和服從於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必須從審判執行工作實踐中來,到審判執行工作實踐中去。必須充分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表達權;必須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必須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必須關注社會輿論,回應社會關切,但又不能為輿論所左右;必須與媒體良性互動,積極傳播正能量,維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必須為中國的法治事業鼓與呼,為中國的法治進程不懈努力。

40年來,人民法院的新聞輿論工作也出現一些不足。一些地方法院,面對公眾質疑和負面輿情存在拖、躲、捂等消極問題,沒有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不願宣傳、不會宣傳、新聞宣傳效果不佳等問題時隱時現,損害了司法權威,影響了司法公信。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在新時代,面對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人民法院新聞輿論工作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增強“四個自信”,高舉旗幟,鼓足幹勁,緊緊抓住人民法院新聞輿論工作的特點、亮點和規律,不斷提升人民法院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服務和推動審判執行工作發展;用新時代的旋律講好中國法治故事,用新時代的音符傳播好中國法治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