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劉某(圖由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隊五大隊提供)
駕駛員:“不好意思叔叔,兩口子吵架,孩子一個人在家沒人帶……”
民警:“請吹氣。”(酒精測試結果喝酒了)
駕駛員:“不好意思叔叔,主要是孩子一個人在家沒人照顧,原諒一下嘛。”
民警:“不要叫我叔叔,我還沒你大呢。”
駕駛員:“不好意思哥哥……”
民警:……
短短幾分鐘,駕駛員叫了10次“叔叔”,6次“哥哥”,把執勤民警都弄得尷尬起來,這段讓人有些忍俊不禁的對話發生在19日晚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隊五大隊民警的夜查中。
據介紹,8月19日晚,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隊五大隊民警王健丞和同事在樂山南站開展暑期夜查整治工作。20時50分許,一輛白色轎車駕駛員在被檢查時與民警發生上了述對話。
據該駕駛員劉某稱,自己和老婆下午去犍為耍,後來因老婆不讓自己打牌而發生爭吵後(老婆)賭氣離開,然後自己晚上和朋友吃飯的時候就喝了兩瓶啤酒,後來想到家裏孩子獨自在家沒人照顧,又大著膽子把車從犍為開回樂山,沒想到卻遇到警察叔叔夜查。
經過酒精測試,駕駛員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74.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大於等於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為飲酒駕駛,大於等於80mg/100ml為醉酒駕駛)。按照相關法律,劉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9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交警也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如若因酒駕或醉駕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除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以外,還要依法追究駕駛員刑事責任。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雖是老生常談的話,但請一定要牢記,不要想著“皮”幾下就能混過去,畢竟,再“皮”的孫悟空也逃不過如來的手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