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打開某些拼購類電商平臺APP,“小米新品”雲彩電、“月亮之上”洗衣液等商品躍然網路頁面,極其相似的産品外觀和超低價格令人懷疑。作為全國性電商平臺,拼購類電商平臺為何屢屢被質疑是出售山寨産品的網購平臺?誰又該為此負責?

1 買到“山寨貨”追責難度大

拼購類電商平臺一般都是商家入駐型的第三方移動電商平臺,主要通過社交平臺進行宣傳,迅速被人們熟知並使用,用戶在“拼團”過程中能以超低價格購買到商品。隨著拼購類電商平臺用戶量越來越多,部分消費者反映,各路商家打著知名品牌的“擦邊球”售賣山寨産品,有的倣名稱,有的倣外觀。

我國商標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包括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等。

由此可見,電商平臺內商家銷售假冒偽劣産品的行為,可能觸犯了在同種或同類商品上故意使用近似商標導致混淆、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等法律禁止性規定,有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之嫌。

侵權行為一旦發生,平臺內商家隱藏于平臺管理的漏洞之中,追責難度大。平臺管理者往往通過平臺入駐協議撇清責任置身事外,導致消費者和合法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保障,也使自身的維權之路異常曲折。

2 平臺亂象涉及兩方權益

拼購類電商平臺內的商家銷售山寨商品不僅有可能侵害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可能因産品品質問題侵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權、財産權等。對於上述法律責任,筆者認為應由電商平臺和平臺內商家共同承擔。

智慧財産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主要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三大權利。我國《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2013年修訂)》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應當立即刪除涉嫌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影製品,或者斷開與涉嫌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影製品的連結,並同時將通知書轉送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影製品的服務對象。侵權責任法規定: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上述法規旨在追求著作權人與網路服務提供者間的利益平衡,促進網路新技術的發展,為網路平臺規定了較輕的責任,成為審判中適用“避風港規則”的重要法律依據,但是商標權的法律規制包含了更多對消費者權益以及社會公益的考量,難以用著作權的標準來界定電商平臺應該承擔何種侵權責任。

電商的迅速發展確實給生活帶來便利,但各種侵權隱患也隨之而來,如假冒偽劣商品。山寨商品的品質沒有受到有效監督,很可能因品質問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侵權責任法規定:因産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産品的生産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産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産品缺陷由生産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産者追償。這只規定了生産者和銷售者的法律責任,而第三方平臺應在産品品質侵權中承擔何種責任並沒有得到體現,給消費者維權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3 各方主體應共擔責任

經過觀察分析,拼購類電商平臺山寨現象的催生原因是雙重的,跟智慧財産權本身的特殊性和科技與社會發展的不均衡都有關係。杜絕侵權隱患不僅需要平臺及商家自律,也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建設和市場管理。

首先,電商平臺應負擔起管理者的責任,履行監管義務,將侵權者拒于平臺之外。筆者認為,電商平臺在交易中應承擔提示、審查和管理義務,管理者應從源頭上進行有效管控,增加對貨源、物流、交易等環節的打假力度,同時從制度層面加以優化,當發現有侵犯智慧財産權行為時迅速採取措施,將傷害降到最低。

其次,立法部門應迅速填補法律空白,使電子商務有法可依。在電商平臺智慧財産權侵權法律關係中包含四方法律主體,即電商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及被侵權的商家。一旦電商平臺交易中出現侵權,責任如何分配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已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其中第四十四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侵犯智慧財産權的,應當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連結、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由此可見,在未來的交易中電商平臺所承擔的責任很有可能不再適用“避風港規則”,鞭策平臺管理者加強監督管理,減少侵權行為的發生。

再次,行政機關應積極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市場監管力度。筆者建議,有關部門在嚴肅處理電商平臺假貨問題時,應該審視電子商務監管漏洞,讓制度跟上時代的腳步,同時建立專業有素的執法隊伍,讓他們走進社會、深入市場,使管理行為更“接地氣”,維護更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最後,消費者在電商平臺消費時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一定要先看清楚賣家資質,儘量選擇評價比較高、品牌值得信賴的商家;購買商品時選擇擔保交易如貨到付款等方式,一旦發現所購的是假冒偽劣産品,可以及時有效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衝動消費,當標價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時應該慎重選擇。當消費者發現購買了假冒偽劣商品,可以及時與平臺及平臺內商家協商解決;如果維權受阻,也可以選擇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舉報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