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公示應保護隱私和資訊安全

發改委要求完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公示工作

本報訊 記者萬靜 為進一步提升“雙公示”(即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資訊品質,國家發改委辦公廳8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公示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雙公示”時應加強個人隱私和資訊安全保護,建立完善個人資訊查詢使用登記和審查制度,防止資訊洩露。

《指導意見》稱,要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依法將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及時、準確、無遺漏地向社會公開;堅持“誰産生、誰負責”的原則,做到責任到人、落實到位。建立“雙公示”資訊動態管理機制和標準體系,完善長效評估和考核機制;加大“雙公示”資訊應用力度,推動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等共用共用“雙公示”資訊。鼓勵開發“雙公示”資訊産品和資訊服務。

《指導意見》指出,“雙公示”要明確個人資訊查詢使用許可權和程式,做好數據庫安全防護工作,建立完善個人資訊查詢使用登記和審查制度,防止資訊洩露。對故意或因工作失誤洩露個人隱私資訊的,要依法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指導意見》稱,“雙公示”要保障資訊安全。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大對“信用中國”網站、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各地區各部門信用資訊系統、信用服務機構數據庫等的監管力度,保障資訊主體合法權益,確保國家資訊安全。對於涉及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資訊,發佈前應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