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網紅沙灘”一週內兩人失蹤一人死亡 禁遊警示牌前上百人游泳
8月9日上午,胡勇坐在遂寧過軍渡閘壩下游的簡易觀測點裏,不時用望遠鏡查看河裏是否有漂浮物。8月2日晚,胡勇的姐姐胡某帶著11歲的兒子到涪江河邊的“網紅沙灘”游泳,為救一起游泳的小女孩,結果被水浪沖走,至今沒有下落。
就在胡某出事不到一週,8月8日下午3時許,一艘打漁船在該區域打魚時,被水浪打翻,船上3人落水。兩人通過自救脫險,而另1人下落不明。
曾是一片灘塗的沙灘,在“7.11”洪水過後,過軍渡閘壩下游的泄洪河灘被網友炒出“遂寧馬爾地夫”。有不少當地以及外地的群眾慕名來這片“網紅沙灘”拍照、玩耍。然而,就在不到一週的時間裏,這裡連續發生了兩次安全事故。
遂寧曝紅“網紅沙灘” 河灘成了“游泳池”
過軍渡下游的一片灘塗,在“7.11”泄洪之後,河灘裏的泥沙被洪水卷走,僅剩下一些砂石。當地一些自媒體對這片砂石、河水組成的一景進行炒作,網友戲稱為“遂寧馬爾地夫”。
這片沙灘被網友炒熱後,不少人跟風而來,到“網紅沙灘”玩耍、游泳。“開車、走路、騎自行車的,每天到河灘來遊玩的達到200人左右。”過軍渡附近一沙場工作人員説,以前只有幾個人到這裡來遊“野泳”,“這些人水性好,安全系數相對高些。”自從被網友炒火了後,遂寧當地不少游泳者駕車而來,把這個“網紅沙灘”當成了游泳池。“會水的、不會水的,都往裏面跳。”
據該名工作人員介紹,8月2日傍晚,一女士在“網紅沙灘”游泳期間,為救一個小女孩,結果兩人雙雙落水。事隔不到一週,8月8日下午3時許,過軍渡閘壩下游150米的位置,再次發生事故。一艘打漁船在附近打魚時,被水浪打翻,船上3人落水,兩人通過自救脫險,而另1人下落不明。“當時我們看到這一情況,就立即打電話報警。”
回放一:過軍渡防汛泄洪 下游兩游泳者被沖走
8月2日下午,遂寧市民熊先生的妻子胡某帶著11歲的兒子到“網紅沙灘”游泳,到河邊時看到自己的“幹”女兒、9歲小女孩小陳,三個就到水裏嬉戲。
7:20左右,過軍渡閘壩接到汛情通報,由於上游出現雨情,需要及時泄洪,過軍渡閘壩開始做泄洪前準備。“我看到上游放水了,就拉著孫子立即到岸邊。”一位老大娘説,就在她拉著孫子上岸不久,一個浪頭就沖走了小女孩的游泳圈。
小陳就往深水區去抓游泳圈,胡某發現這一動作後,就立即追過去,試圖抓住被洪水卷走的小陳的手。不料兩每人平均被迎來的第二個浪頭捲入深水區域,兩人被浪花打入河面以下,隨即消失在涪江江面上。
胡某兩人被捲入深水區域時,曾有兩名游泳者跳入水中對她們進行施救。就在觸碰到手時,一個大浪現次襲來,將施救者與胡某兩人衝開。“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胡某和小陳被水沖走。”
熊先生的兒子看到媽媽被洪水沖走後,急得六神無主。最後在當地群眾的安撫下,才用別人的手機打通熊先生的電話。當晚,趕回遂寧的熊先生就和親戚開始沿河尋找失蹤的妻子,並於第二日在落水點附近搭建了一個臨時觀測點。
8月4日晚7時許,小陳的遺體浮出水面,而因救人而落水的胡某仍然不見蹤影。
回放二:打漁船被水浪打翻 兩人自救一人失蹤
8月8日下午3時許,一艘漁船在蓬溪金橋新區至過軍渡閘壩涪江水域打魚時,由於漁船失去動力,上游流水形成的水浪直接將漁船打翻,船上3人落水。“離上次胡女士失蹤不到一週,又出現了意外。”王女士説,他們當時正在簡易觀測點裏,親眼目睹了這次翻船事件的發生。“漁船翻船的位置離泄洪口僅有150米。”
翻船事件發生後,附近派出所、遂寧消防支隊城南中隊立即趕到事發現場進行救援。胡勇説,其中1人衝到一塊石頭邊獲救,而另一人在河裏掙扎了近一個小時。“被救上岸時,這名落水者當時就累癱了。”附近的漁民最後在河水中發現了這名不停掙扎的落水者。
而還一人在落水之後便不見了蹤影,消防官兵經過多次水中搜尋,但仍然未能找到不見蹤影的落水者。
遊人到“網紅沙灘”遊玩 路邊警示牌成“擺設”
8月9日傍晚,記者在“網紅沙灘”的河堤上看到,原本的沙石堆放場成了一個停車場,30余輛小車停放在這裡。河堤下的沙灘上、水岸邊,也聚了不下上百人。而在往河堤走的路上,還有一些小朋友不停地給家長訴説著,“這裡就是‘網紅沙灘’,水裏涼快、好耍。”
而就在離閘壩下游100米左右的地方,專門立了一塊溫馨提示的警示牌。內容為“珍惜自己的生命、呵護全家人幸福;為了你和家人美滿幸福,擅自下河洗澡、游泳要不得……”但是,到河灘玩耍的人卻並依然如故,到河灘上玩耍。
河堤下的沙灘處,來這裡的遊人雖然沒有下水游泳,但仍然有不少人脫掉鞋子,捲起褲腿,在河水中徘徊。一個浪頭掀來,水花飛濺到這些人的身上。到傍晚7:30許,上游的閘門向上提升,河灘上的水位也在悄悄地上漲。
胡勇告訴記者,他姐姐出事的第二天,他和姐夫就在河堤邊搭了一個簡易的觀測點,尋找落水的姐姐。在他蹲守的這段時間裏,每天下午都有近百人到河邊來玩耍。“昨天下午翻船後,仍然有不少人來到沙灘處。”胡勇説,這個地方連出兩次事故,卻並沒有引起遊人的重視,“我還曾對這些下河堤的遊人進行勸阻。”除少數人聽得進勸阻外,有相當一部分人仍然我行我素,沒有停下到沙灘的步伐。
8月2日兩人被沖走事件發生後,當地社區曾派人員到河邊進行勸導,但效果並不是很好。胡勇説,8月8日下午再次出事後,一個年輕人帶著孩子跑到水邊去玩水,周圍的群眾對其大叫“危險”,但這名年輕人根本沒有聽從附近人的呼叫,最後在當地派出所民警的招呼下,男子帶著孩子回到堤壩上。
胡勇的姐姐胡某7月27日才回遂寧,聽到別人説過軍渡閘壩下游的沙灘是“網紅沙灘”,在8月2日下午就帶著兒子到河邊來游泳。“下午7:53分,她還在朋友圈裏發圖説準備下水了,結果沒過多久,就聽到她落水的噩耗。”胡勇説,如果沒有這個人為炒作的“網紅沙灘”,姐姐也不會去河邊游泳。
加強河道巡查勸導 儘量讓遊人遠離河灘
遂寧經開區管委會一名潘性工作人員説,該地段地處龍坪街道辦,為防止有人私自下河游泳,街道辦在路口、河邊懸挂了警示標識。在8月2日發生淹死事件後,當地社區安還排了人員沿河道進行巡查,並對下河堤人的行人進行勸導。“勸導只能起提醒作用,並不是強制行為。”
該工作人員説,過軍渡下游那塊河灘一直都有人游泳,“以前游泳的人相對少些,沒有現在多。”自從被網友炒紅後,就有不少人到這裡遊玩、游泳。“我們只能起勸導作用,又沒有執法權,給當地的安全管理帶來很大的難度。”該工作人員説,現在只有加大巡查勸導力度,並在河堤沿線多設立警示牌,儘量讓遊人遠離河灘,遠離危險。
四川天啟律師事務所謝德平律師認為,根據中國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于2017年9月7日印發的《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第十條“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網際網路群組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資訊內容。”的規定,自媒體只要沒有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資訊,應該是合法行為。因此,我們無法確實“網紅沙灘”是自媒體“炒作”出來的、是違法的。故自媒體不應當對“網紅沙灘”的有關事故承擔責任。
轄區河灘的有關管理部門已經在沿河兩岸立有醒目的警示牌,但還是有人抱著僥倖心理下河。因此,傷亡事故的當事人及其親屬不應當要求河灘管理部門承擔責任。
但是,面對已經發生了多起傷亡事故的嚴峻形勢,河灘管理部門應當本著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增派更多的人力並進一步採取更為有效的措施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封面新聞記者 周洪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