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廣東省科技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鍾小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雲浮市人民檢察院向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鍾小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鍾小平,聽取了委託的辯護人意見。雲浮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鍾小平在擔任廣東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副處長、處長、社會發展與基礎研究處處長,廣東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廣東省交通戰備與資訊動員辦公室原主任陳陽(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陽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陳陽,聽取了委託的辯護人意見。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陳陽在擔任廣東省交通戰備與資訊動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