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女兒賭博 男子昨受審
交易過程中反悔 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起訴
因為欠了10萬元的外債,手頭缺錢,為了償還外債,陳某便在網上發佈了一條賣孩子的資訊,將自己9個月大的非婚生女兒童童(化名)以8萬元賣掉,然後拿著得到的8萬元錢去澳門賭博,結果輸掉了6萬元。因為涉嫌拐賣兒童罪, 8月8日,童童的父親陳某在海淀法院受審。
自稱因生活壓力大賣孩子
去年12月5日下午3點,北京西站警方接到姜某的報警稱,之前他在深圳北站花8萬元購買了一個9個月大的女嬰,現女嬰母親反悔。接到報警後,民警前往西站某酒店將姜某和孩子母親張某一併帶回了解情況。
張某供述稱,童童是她和男友陳某的非婚生女兒。孩子出生後,雙方父母都不認可,也不為他們倆提供幫助,生活壓力很大。為避免孩子受苦,陳某提議將孩子送人撫養,她不同意,但最後還是將孩子帶給領養人看了。至於陳某怎麼找到的“領養人”,錢怎麼談的,張某説她都不清楚,她也不同意賣女兒。
8萬元賣女嬰 被訴拐賣兒童罪
根據檢方指控,被害人童童(女,9個月)是被告人陳某與同案犯張某非婚生子女。2017年12月4日,陳某夥同張某以出賣為目的,在深圳市深圳北站廣場按照事先商議,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8萬元並簽訂所謂的“送養收養協議書”的方式,將童童出賣給姜某、苗某。因姜某擔心返程途中童童哭鬧引起注意,於是提議由張某坐火車陪同前往,陳某、張某同意。乘坐火車期間,陳某和姜某因張某返程車票款發生爭執,陳某對出賣女兒一事反悔。
次日,張某、姜某、苗某在北京西站附近賓館入住,等候陳某前來處理此事。當日,姜某撥打110報警,被告人陳某于2017年12月6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檢方認為,陳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夥同他人出賣親生子女,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責。
受審認罪 澳門賭博輸掉6萬
在昨天的庭審中,對於檢方指控,被告人陳某表示認罪。
據了解,陳某因欠了10萬元的外債,手頭缺錢,便在一個叫“圓夢之家”的QQ群裏發佈了一條賣孩子的資訊。而“買家”姜某因自己的孩子身體殘疾,一直想收養一個正常的孩子。姜某看到這條消息後,主動聯繫陳某,雙方談好價錢後,姜某親自檢查了孩子的身體狀況,隨後支付了8萬元,交易達成。當天下午,陳某便拿著賣孩子得到的8萬塊錢去了澳門賭博,結果輸掉了6萬元。
在法庭上,陳某稱,“賣孩子的錢”現在還剩下一萬多元,因為欠了10多萬的外債,就想通過賭博贏回來。他還稱,和姜某夫婦因火車票起糾紛只是他隨便想的一個藉口,主要原因是他不想賣孩子,就讓女友張某把孩子帶回來,已經收到的錢他會想辦法還。
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據了解,孩子的母親張某,買家姜某夫婦均已另案處理。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轉机兒童之一的行為。只要實施了前述一種行為,即以拐賣兒童罪論處。拐賣兒童的,將被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根據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