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寧夏婦聯獲悉:寧夏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婦女維權工作的意見》,要求進一步提高婦女維權工作水準,有效維護廣大婦女合法權益,並提出要加強婦女的文化教育和女性人才的培養,提高婦女參與社會管理的能力,提升婦女參政議政的能力和水準。
《意見》明確,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作業和在經期、孕期、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作業;不得因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單方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聘用)合同;不得限制、剝奪女職工正常的晉級、晉職、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在職學習等方面的權益;不得強迫女職工提前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此外還指出,加強婚姻家庭權益保障,將家暴警情納入“110”接處警平臺和警務資訊綜合應用平臺。(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