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租房糾紛,謝某想通過製造影響繼續住在承租房內,便用打火機點燃了堆放在樓道內的木櫃、沙發等物品,引發火災,導致1人死亡,造成房屋損失20余萬元。因涉嫌放火罪,昨天,謝某在北京二中院受審。
昨天上午9時40分,55歲的謝某被帶上法庭。已經退休的謝某是北京人,高中學歷,曾因在超市偷東西被行政拘留。
根據檢方指控,謝某因租房糾紛而意圖製造影響以繼續居住承租房屋,于2017年11月22日20時許在本市西城區某樓內,使用打火機點燃放置於一層樓道門廳北側鐵皮櫃上的紙箱,後被樓內居民發現並撲滅。
因未達到預期目的,謝某于同年11月23日0時許再次使用打火機點燃堆放于一層樓道門廳南側的床墊等雜物,引起該樓一層、三層、四層樓道內電箱、木櫃、沙發、紙張等物品著火,火災持續時間約40分鐘,危及該樓40余戶居民人身安全,並致110室居民董某被燒死於一層樓道門廳處,同時造成該樓墻體和樓板出現不同程度損傷,房屋損失共計人民幣206377元。
檢方認為,謝某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並致人死亡及財産損失,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對於檢方指控,謝某表示沒有異議。謝某説,她自己的房子被別人騙走了。房子是騙她房子的人給租的,答應租一年,但是沒過多長時間,就有人來轟她。她本想報警解決的,但不知道怎麼想的,就想到放火這個辦法。她認為放火可以引起警察的注意,可以幫她解決住房問題,卻沒想到會發生這麼嚴重的後果。
謝某説,她一共放了兩次火,第一次是點了一個樓道裏的紙箱子,後來鄰居出來幫著救火,她也幫著救火,火撲滅後,她還是想不通,又點了第二次火,火起來之後,她馬上打了火警電話,消防隊員來了後救了她和母親。
在法庭上,公訴人表示,謝某主觀故意及客觀行為明確,構成放火罪。謝某行為惡劣,後果嚴重,僅因自己住房問題,採取放火行為,造成一人死亡及樓內人員的經濟損失。謝某的行為危害了國家安全,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謝某則哭著説,她對不起被害人家屬,非常後悔,“我應該通過別的正當途徑解決問題,我的行為導致了被害人的死亡,我真的錯了,接受懲罰。希望有機會可以照顧我母親。”本案沒有當庭宣判。(記者 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