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明耀介紹“1+X”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工作機制。高院供圖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稱,將構建“1+X”機制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高水準司法保障,以吸引全球投資者。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明耀説,重慶法院每年審理的80余萬件案件中,民營企業涉訴案件佔據“半壁江山”。2017年12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簡稱重慶高院)與重慶市工商業聯合會共同制定《關於依法平等全面保護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16條司法保護措施(簡稱“16條”)。在實施過程中,重慶法院總結出“1+X”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工作機制。“1”就是“16條”。“X”就是以“1”為中心,構建包括制度細化、機制落實、實踐操作、工作保障在內的實戰體系。
除已實施的四項機制外,2018年下半年,重慶高院擬再推五項“X”機制,打造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升級版。其中重要一項是建立重慶市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評估指數體系。
作為中國中西部唯一直轄市的重慶正在建設中國內陸開放高地。而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是重要保障。世界銀行發佈的營商環境指數體系是評價營商環境的風向標。其中與法院相關的有“執行合同”“辦理破産”“中小投資者保護”三項。
黃明耀説,重慶可參照該指數體系與法院相關的內容,圍繞解決糾紛的時間和成本、簡易程式的可得性、案件分配規則、法院自動化等要素,探索構建重慶市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評估指數體系,並適時向全社會公開,以穩定、公正、透明、與國際接軌的司法環境吸引全球投資者到重慶投資興業。
“在條件成熟情況下,重慶高院還將推動建立涵蓋地方立法、司法、行政在內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評估指數體系,建設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高地。”黃明耀説。
此外,重慶高院將推動設立破産處置專項資金。黃明耀告訴中新網記者,有的民營企業進行破産清算時已沒有經費選任破産管理人,專項資金將為其解決這部分費用。這有利於民營企業重整、釋放優質資産。(記者 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