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網6月29日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截至7月17日晚,草案收到意見數已達111840條,距離截止日期還有11天。

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同時,將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此外,草案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特別是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所得稅服務合夥人朱錦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同地區、不同家庭情況的納稅人的實際生活支出種類和水準出現很大差異,單一費用減除額的局限性日益明顯,難以體現量能負擔的稅收原則。忽視納稅人個體差異,持續提高單一額度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已無法助力稅收公平。與此同時,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要求建立相應的以實際民生負擔為基礎的綜合彈性扣除機制,以體現和促進稅收公平。

與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相比,此次稅改的一大亮點是增加專項附加扣除。普華永道中國個人所得稅服務合夥人楊治中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雖然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安排尚未可知,依據稅收公平及效率原則,預期這些專項附加扣除採用定額扣除或在一定限額內據實扣除的方式可能性相對較大。

楊治中表示,專項附加扣除與基本減除費用最大的區別在於“有支出才扣除”,直接減少納稅人稅負,從而對納稅人可支配收入進行有效調節。可以説,基本減除費用是“面”,顧及所有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支出;專項附加扣除是“點”,有針對性的減輕支出多負擔重的納稅人的稅負。“點”“面”結合構成更加合理完善的個稅扣除機制,使納稅人的稅負不僅與收入水準相關,還根據實際生活負擔狀況而不同,量能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