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7月11日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制定併發布《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派駐紀檢組工作規則(試行)》,就派駐工作領導體制、職責許可權、工作機制、人事管理、工作保障等作出規定,著力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規則》明確,派駐紀檢組由黨組派出,派駐工作重大問題由黨組決定,日常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由黨組紀檢組負責。派駐紀檢組履行7項主要工作職責,履行黨內專責監督職責,突出加強對派駐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黨組紀檢組通過工作報告、協辦協查、力量統籌、述職述廉等工作機制,加強對派駐工作的領導。
中國海油黨組貫徹落實穩中求進基本工作方針,立足公司監督工作實際,不斷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逐步健全以執紀審查工作為龍頭,以巡視、派駐為兩翼的“一頭兩翼”監督工作格局。2017年6月以來,先後分三批派出16個派駐紀檢組,共監督22家所屬單位,實現全覆蓋。
中國海油黨組還先後出臺《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派駐紀檢組組長履職專項考核實施辦法》等制度。督促各派駐紀檢組繼續深化“三轉”,健全完善管轄範圍內監督體制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激發派駐紀檢組監督能力,提升監督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