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泰國普吉7月10日電 (記者 王國安)泰國普吉府副府尹塔文瓦(Thavornwat Kongkaew)10日在普吉哇集拉醫院與有關部門舉行會議,討論普吉遊船傾覆事故賠償事宜。根據方案,擬對每名事故遇難者賠償210萬泰銖(1元人民幣約合5泰銖),對傷者每人最高賠償101.5萬泰銖。

按照這一方案,遇難者家屬可獲得的賠償包括:泰國旅遊和體育部賠付100萬泰銖,遊船乘客意外險10萬泰銖,遊客意外險100萬泰銖,合計210萬泰銖。

普吉府官員稱,遇難者的合法親屬才可以獲得這部分賠償金。至於傷者在泰國期間的治療費用,則將從其賠償金中相應扣除。

此前,泰國旅遊和體育部于9日召開會議,批准本部門關於普吉翻船事故賠償預算共計6390萬泰銖。

當地時間5日下午,兩艘遊船在返回普吉島途中突遇特大暴風雨發生傾覆事故,兩船上當時共有122名中國遊客,獲救75名,船上其他中國遊客大部分已證實遇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