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制售地溝油 賣給火鍋企業做底料
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購油者均受審,4名被告每人平均表示認罪
昨日,4名被告因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房山法院受審。 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 攝
回收餐館內顧客吃剩的剩菜,通過扎空的塑膠袋和電篩子進行控油,利用網購的榨油機進行榨油後,再銷售給餐館、火鍋底料生産公司等,最終這些地溝油重新回流到食客的餐盤。昨日上午,這個製作地溝油團夥,因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房山法院受審。在法庭上,受審的4名被告每人平均表示認罪。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四人因生産銷售地溝油被訴
昨日上午10時許,該案在房山法院開庭審理。案件共6名被告人,因其中兩人指定的辯護律師遲到,為了庭審順利進行,法官決定這兩人的庭審延後。
依次被法警帶上被告席的共有4人,其中包括回收廚余垃圾再加工成地溝油的夫妻,購買地溝油的餐館老闆,以及購買地溝油製作火鍋底料的企業經理。
房山檢察院指控,2013年以來,張某和陳某夫婦從本市大興區等地的飯店回收使用過的辣椒、麻椒等餐廚廢料,運至其承租院內,將回收的油辣椒、油麻椒通過控油、壓榨等方法加工製作成油脂,並將該油脂銷售給餐館。
王某和翟某(另案處理)夫婦自2016年7月9日起,在朝陽區平房鄉經營飯店。張某明知王某經營餐館,仍將上述油脂多次向王某出售,其中陳某參與送貨。王某夫婦明知該油為地溝油加工而成,仍購買並用於製作毛血旺等菜品銷售給食客。
蔡某自2016年起負責房山區閻村鎮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生産經營活動,該公司主要生産加工火鍋底料。蔡某及其弟弟蔡某某(另案處理)明知張某出售的為地溝油,仍購買並加工成火鍋底料對外銷售。
執法部門多日跟蹤全數抓獲
該案係北京市環食藥旅民警接到線索後,經排查發現張某和陳某夫婦收購地溝油。民警多日跟蹤發現,每天晚上,張某夫妻二人都會到大興、昌平等地的餐館拉泔水,兩人租住在房山一處院落,從院外經過,能夠聞到一股酸臭的味道。此外,不定時地還有人開車到此處拉東西。
後經跟蹤調查,警方又發現王某夫婦開辦的餐館和蔡某兄弟製作火鍋底料的工廠,均購買張某夫妻提供的地溝油。在取證後,2017年9月22日,警方分三路將涉案嫌疑人全數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張某、陳某、王某、蔡某在生産、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應當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地溝油售給正規加工企業
據房山檢察院公訴部的檢察官宋娟紅介紹,證據顯示,張某夫妻二人從2013年開始加工地溝油,他們開著麵包車,從大興、昌平、通州等區的飯店,以一斤5角錢的價格,回收水煮魚和水煮肉裏使用過的辣椒、麻椒等餐廚廢料。
張某夫婦製作的油脂除了銷售給餐館,還有相當大一部分是賣給了專業正規的收購加工企業。交易記錄顯示,正規公司的收購價格為3600元一噸,每斤1.8元。夫妻二人曾收到貨款14500多元。而將這些回收的地溝油,再出售給飯館和火鍋底料生産廠,價格則變成了每斤3元。
據張某夫婦交代,清油和紅油都是每斤3元到3.5元,油辣椒每斤3元,辣椒籽每斤1.9元。案發時,公安機關在被告人的大院裏發現了50公斤的塑膠桶255個,190公斤的大鐵桶6個,裏面都裝滿了油;裝有辣椒廢料的編織袋1026個,重量達到了1.9萬多公斤。
回收25噸餐廚垃圾盈利14萬餘元
庭審現場,對於檢方指控,4名被告每人平均表示認罪。
張某稱,2008年自己長期從事給飯店配送蔬菜的工作,在後廚發現很多廢棄的水煮魚廢料。2012年12月,他和妻子搬到房山竇店鎮一處出租院子內。“聽收廢油的人説,飯店裏做完水煮魚後的油辣椒、油麻椒能回收賣錢,我就開始從通州、大興回收油辣椒、油麻椒。回家後先將臟東西撈出來,然後再進行分離。”
2015年到2017年9月,張某一共回收了25噸餐廚垃圾,盈利14萬餘元,並銷售從餐廚垃圾中分離的辣椒籽共計13噸。
“這些能食用嗎?”面對公訴人詢問,張某説“不能”。
庭審中,對於榨油的具體時間,張某堅稱是從2016年10月開始購買榨油機等設備,並進行加工銷售。公訴機關則反駁稱,張某手機聊天記錄等證據顯示,其于2013年開始,已經開始與他人聯絡銷售地溝油。
此外,對於妻子陳某在整個過程中的參與,張某一直含糊回答。“她就是幫著提袋子,跟著一起去收油,就是幫著看車,跟著玩,平時只是給我洗衣做飯。”
為賺錢,明知地溝油仍購入
對於為何使用地溝油,涉案餐館老闆王某稱,“我知道這些都是經過加工後的地溝油,我之所以這麼幹,就是想多掙點錢,因為張某賣的油便宜。”製作火鍋底料的蔡某也供述,為了節省成本,多賺錢,所以明知是地溝油,仍購買加工火鍋底料。
庭審最後,陳某的辯護人上交了一份病歷報告,並稱55歲的陳某係小學文化,法律知識淡薄,且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壓等多種疾病,希望法院考慮。“羈押期間我已經瘦了30多斤。我知道我們的行為錯了,希望法院給我一個重新改過的機會。”
説到病情,陳某及坐在一旁的丈夫張某開始掩面哭泣。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 案情
地溝油售餐館做菜 加工企業製作底料
被告人王某及翟某也是一對夫妻,二人自2016年7月起,在本市朝陽區平房鄉經營餐館。據查證,二人的飯館沒有營業執照,二人也沒有健康證。
據王某供述,2009年自己在石景山開了一個成都美食店,從張某處進了五六桶油,每桶10斤,每斤3元左右。2016年,王某夫婦回到北京,在房山開了一家川菜餐館。他給張某打電話,詢問有沒有麻辣油,開始重新從張某處購油。證據顯示,王某從張某處進了三到四次油,一共20桶清油。案發前,王某一次購買了8桶油,剛使用完半桶,就被警方發現被查獲。
“為什麼明知是地溝油還用?”面對詢問,王某辯解稱,飯菜用了地溝油能夠提亮提色,而且這種油要比市場合格食用油便宜很多。“就是張某用塑膠袋滲出來的油,主要是突出這種油的麻和辣,其他炒菜不用這種油。”
除了這家川菜館,張某夫婦的地溝油還流向了一家火鍋底料生産企業。
據蔡某供述稱,2016年從張某處購買過四五次,每次購買油辣椒10包左右,每包35斤;每次購買紅油大概四五桶,每桶50斤。“這些東西能提香味,而且便宜,所以我就用了。”
檢察官宋娟紅介紹,火鍋底料公司收購的是油辣椒和榨出的紅油。“公司在製作火鍋底料時,會先將各種調料比如豆豉等,進行混合,再用牛油燒熟了進行攪拌,在這個環節中直接把油倒入混合物中,或者把辣椒直接放進去,進行炒制。”
上述企業生産的火鍋底料批發到了各大農貿市場,其中包括錦繡大地批發市場。據該市場三層一名賣調料個體戶證實,她在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3月,曾從蔡某的公司進過三四十箱火鍋底料。一箱60袋,每箱價格90元。“買過的人都説這種火鍋底料不好吃,我後來就不從蔡某那裏進貨了。”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