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男生觸電身亡 漏電機殼多處隱患
有業內人士表示,機殼內不應使用普通插線板,空氣開關如無漏電保護功能則存在危險
事發第二天上午,常某家屬拍攝的機殼照片。機殼內有普通家用插線板,插線板後的空氣開關無漏電保護裝置。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6月8日下午5時許,在廣州氣象臺發佈暴雨紅色預警信號一個小時之後,廣州市某交通運輸職業學校汽修專業二年級學生常某抱著行李箱,趟過機場路和南雲西街交叉的十字路口。
根據在場人士拍攝的視頻,這個17歲的少年在齊腰深的水中摔倒,旁邊一位行人迅速將他扶起並送往路邊實施急救。3小時後,常某在家屬的陪同下被送往醫院,第二天上午,醫生向家屬出具死亡證明,其中推斷死亡原因為“電擊傷”。
6月11日,廣州供電局發佈聲明稱廣州供電局所管理的電力設施,沒有發生漏電傷人事件。6月13日下午,廣州市白雲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微網志公佈了調查結果:“在事發地有一固定在高出地面16釐米平臺上的交通設施設備機殼,當天因持續暴雨,水位迅速上漲,致使箱內的220V電源插板遇水漏電,導致該男子觸電身亡。”
經核查,出事機殼為金稅資訊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管養。據專業人士分析,按照現場照片等證據顯示,事發機殼內使用非專業插線板,機殼按照規定不得在低窪積水處安裝,現場雖然有空氣開關防止短路,而空氣開關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上級線路是否會漏電尚待查清。
6月14日下午,廣州市白雲區應急管理辦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目前調查組的工作進度等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事發時,有路人試圖救起常某。 視頻截圖
男生靠近鐵箱摔倒
6月7日晚8點半,颱風“艾雲尼”在廣東陽江海陵島再次登陸,大暴雨降臨廣州。到第二天下午兩時許,白雲區機場路上,自崗貝路過街天橋到遠景路街口600多米的路段上,水位正在不停上漲。
“車子在水裏淹著,就像船在河上一樣。”事發地200米外,南航貿易大廈的保安説,他當天下午將褲子挽到大腿根,趟著水走到公司。他為記者指出留在墻面上的黃色水痕、金魚借水勢逃跑後的空魚池和泡水報廢的安保設備。
在600多米的路段上,路西的商戶多在三級至五級的臺階之上,而南雲西街、松雲街等都是一路下坡與機場路交叉。“這是這條街地勢低窪的地方,”一位清潔工説。
當天下午5點左右,目擊者孟桐(化名)正在從機場路和南雲西街交叉的十字路口趟水而過。她一米六高,當時“水深及腰”。她記得,右手邊有個白色襯衫的男子抱著一個銀色行李箱,“估計是不想行李箱入水”。這個男孩就是常某。他帶著行李箱,趟水行至路中央。
“正好那裏有個鐵箱一樣的物體,男子把行李箱放在鐵箱上面休息,然後就叫了一聲往後倒入水裏”,孟桐説。她本以為,他踩到玻璃之類的扭到腳,但是這男孩整個人在水裏連同行李箱浮起,身上被行李箱壓著,只有白色的衣服在水中浮動。
“當時我明顯感覺到腳旁邊的水突然變溫熱”,孟桐告訴新京報記者。“是不是觸電了?”沒人回答她的疑問,旁邊一個中年男人伸出一把傘,又伸出手,和另外兩名路人一起將男孩抱至路邊。
據媒體報道,現場剛好有位醫生經過,他為少年按壓胸口、做人工呼吸。常某的母親打通兒子的電話,路人告知她孩子在回家的途中觸電。常某的父親隨後得到通知,一路步行、換乘摩的到達現場——此時已過晚上七點,天色逐漸變黑,道路兩邊已經拉起警戒線。有人朝常父大喊“有電”,可是想著“孩子就在對面”,常父仍然趟著齊大腿深的水走過人行道,在經過路中央時感到“兩腿發麻”。
晚上8時05分,常某的父母、小姨隨著孩子到達醫院。搶救持續至23時20分,醫院宣告常某死亡,並開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其中死亡原因一欄為“電擊傷”。
非專業插線板
6月9日早上7時許,常父和家人經過事發路口,看到機殼依然放在原地,周圍並無警示標誌,上面標示著“公安交通設施”。他走上前去,用腳一勾,門便開了,其中放著一個普通插線板,電線分佈“雜亂無章”,四處可見淤泥的痕跡。第二天晚上,他看廣州衛視的新聞得知,機殼已被拆走。
6月13日下午,廣州市白雲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公佈了調查結果:“在事發地有一固定在高出地面16釐米平臺上的交通設施設備機殼,當天因持續暴雨,水位迅速上漲,致使箱內的220V電源插板遇水漏電,導致該男子觸電身亡。”
某家電企業電控高級主任郭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在家屬拍攝的圖片中,一眼可以看出所使用的是普通插排,而通信設備的機殼中通常會使用更專業的“機櫃用電源分配插座”(Power Distribution Unit,電力分散單元)。後者通常為黑色,兩側有金屬槽方便固定,帶有防雷、漏電、過載、斷路器等保護,也就意味著更高的安全性。
就職于某電廠的繼電保護中級技術員楊先生則表示,這個機殼還有其他隱患:“底部要求一般有(棕色)防火泥封堵,防火泥耐水但不防水,在廣州應該再使用防水材料進行封堵。這些防護措施在圖裏都看不到,從圖片看,電箱底板上是裸露狀態。”
他認為,電箱內部的排線也同樣有問題:“電箱佈線最基本要求橫平豎直、簡潔,這個佈線達不到最基本的要求。”
6月13日上午,事發現場的漏電機殼已被移走。 新京報記者 龐礡 攝
招標書明確低窪積水處不能安裝
6月13日下午7點,在廣州市白雲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公佈調查結果後,新京報記者來到了位於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軟體園的涉事企業——金稅資訊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稅)。董事長秦愛民正在接聽密集響起的問詢電話。
據秦愛民説,此次故障設備的業主單位為廣州市公安局,由另一家公司在2012年生産、2013年安裝。金稅在2015年至今兩度中標,負責維護同批次的40台監控設備,需要按照合同定期檢查維護。
據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8月,金稅以383.176萬元的價格中標,獲得編號為“CZ2016-0395”的廣州市公安局2016-2017年度交通管理相關係統維護-交通監控系統維護採購項目。這臺位於機場路與南雲西街十字路、安裝于高架橋下的監控攝像便在其中。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佈了項目的招標書,其中要求“每季度至少一次檢查機殼、桿件、設備固定裝置等是否牢固平整,有無生銹變形,門鎖是否損壞,一旦發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修復,消除隱患”。對此,秦愛民説,今年5月2日,金稅的工作人員對這臺設備進行了檢查,當時並未發現漏電,“它的外殼就是金屬的,如果漏電,不可能檢查不出來。”
郭先生表示,除了電箱的維護保養之外,電箱的選址或許也是問題之一。設備應該符合工信部發佈的《YD/T5186通信系統用室外機櫃安裝設計規定》,其中提及“易於淹沒的洼地不應設置室外機櫃”,而且“落地安裝的基座,基礎的平面應高於歷史最高水位不少於100mm”。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8年發佈的一份黃浦區電子警察設備的招標書中也明確規定“落地機殼安裝位置的選擇……低窪積水處不能安裝”。
秦愛民説,金稅只是負責設備維護,機殼的設計或許無法抵禦長時間、深達一米的浸泡,“這或許就該考慮路政建設的問題,是不是應該有合適的排水設備?”
6月14日下午,新京報記者撥通廣州市白雲區應急管理辦公室的電話。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調查組的工作進度等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空氣開關是否起作用至今存疑
“電線雜亂、機殼門開著,是因為當天晚上就有人做了檢查,”秦愛民告訴新京報記者。至於為何檢修人員未關閉箱門,他表示不便評價。
據秦愛民介紹,事發當天晚上,該公司工作人員已經配合電力部門前往事發地做了調查,結果顯示,設備中的空氣開關已經跳閘。他説,系統記錄了斷電時間,下午2點48分——這個時間是在事發之前。
接受採訪的兩位專家説,家屬所拍攝的圖片顯示空氣開關確已斷開,但是,如果空氣開關在事發前跳閘,處於下游的插線板就不會遇水漏電。
郭先生同時注意到,視頻中所展示的空氣開關沒有漏電保護功能。帶有漏電保護功能的空氣開關的外觀更寬,明顯能看到漏電裝置的按鈕。視頻中的空氣開關很窄,且沒有按鈕。
帶有漏電保護功能的空氣開關可以設置漏電電流的閥值,到達閥值就會把空氣開關斷開——比如人體最高承受30mA,那麼根據現場設備,可以選擇或調整這個閥值(一般漏電可能是固定的30mA),一旦現場有人觸電、電流到達閥值,空氣開關就在0.1秒內斷開,保護觸電者。
然而,郭先生表示,國家並未對這些設施做出統一要求,是否需要這些設備取決於監理單位的驗收標準。
此外,楊先生表示,如果機殼內空氣開關與插線板互相獨立,空氣開關即使斷開,也無法控制插線板是否帶電。另外,如果空氣開關上級未裝漏電保護裝置,其電源的進線處依舊帶電,漏電危險依舊存在。“如果空氣開關上級斷電的話,配電箱就不會漏電,事故就不會發生。”
新京報記者 龐礡 廣州報道 實習生 鄭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