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 克服消極腐敗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人民群眾最痛恨腐敗現象,腐敗是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強烈的歷史責任感和深沉的使命憂患感,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不能腐的籠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築,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鞏固發展。
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消極腐敗現象在某些領域仍然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又有新表現,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不能動搖、要求不能降低、力度不能減弱。我們必須科學分析消極腐敗産生的根源,系統總結我們黨治理消極腐敗的歷史經驗,把制度建設貫穿于新時代反腐敗鬥爭的始終,下最大氣力、毫不鬆懈地防範和克服消極腐敗危險,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深刻認識消極腐敗危險産生的根源
從理論上説,消極腐敗現象可以理解為消極現象和腐敗現象,其中不僅包含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作風問題,表現為漠視群眾利益、庸政懶政怠政、追求個人享受等現象;還涵蓋腐化變質、濫用公權力謀取私人利益等違法犯罪行為。腐敗本身就是最嚴重的消極現象。如果任由消極現象滋生蔓延,就會喪失革命精神、蛻化變質,滑向腐敗墮落的深淵。人民群眾最痛恨各種消極腐敗和特權現象,這些現象對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最具殺傷力。因此,消極腐敗現象嚴重侵蝕黨的健康肌體,影響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動搖黨的執政基礎。認識消極腐敗危險産生的根源,有助於我們更好把握黨的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規律。消極腐敗現象産生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歸結為以下幾方面。
一些黨員幹部放鬆改造主觀世界。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始終保持懲貪治腐的高壓態勢,不敢腐的震懾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但一些黨員幹部還存在思想放鬆、精神懈怠的問題。比如,頂風違紀的僥倖心理依然存在;對消極腐敗危險認識不足,認為只有貪污受賄才屬於腐敗行為,吃點、喝點、玩點、用點算不上什麼大問題;無利不想為、懦怯不敢為、居功不願為,滿足於不貪不佔、不犯錯誤,走向了消極保平安的極端。理想信念是共産黨人的精神之“鈣”,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如果沒有為黨盡責、為民立功的追求,喪失了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就會漠視群眾疾苦,離消極腐敗也就不遠了。
外部環境的不良影響仍然存在。黨員幹部並不是生活在真空環境裏,一些消極的社會現象對少數黨員幹部仍有潛移默化的影響。他們沾染上外界灰塵和不良習氣,又反過來污染周邊政治生態,把庸俗的人情關係、江湖做派淩駕於黨紀國法之上,拉關係、走後門,貪小利、壞規矩。那些發生了腐敗問題的黨員幹部,把商品交換原則引入政治生活和公務活動中,搞權錢交易、人情交易、互惠交易,搞優親厚友、利益輸送、徇私枉法,最終在腐敗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制度措施仍需完善。歷史充分證明,權力不受監督制約,就容易産生消極腐敗。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更加注重從源頭上防治腐敗,不斷完善反腐敗法律法規,制定修訂90多部黨內法規,制定國家監察法,紮緊防止權力“任性”的制度籠子。隨著我國經濟社會轉型步伐加快,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更為艱巨,解決制約發展的結構性、體制性矛盾和問題,克服發展中存在的消極腐敗危險,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有些制度建設或存在盲點,或滯後於實踐,仍有改進的空間。這就要通過改革創新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有效的制度體系,從根本上遏制消極腐敗現象。
一以貫之堅持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中國共産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我們黨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水火不相容。我們黨自成立以來,在長期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進程中始終高度警惕和抵制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堅決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在艱苦的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黨在根據地的政權建設中,就高度重視從嚴治黨、堅決反對腐敗,著力破除當時黨記憶體在的教條主義、經驗主義等錯誤傾向,以延安整風運動為代表的黨的作風建設成效斐然。在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強黨內法規建設和促進幹部廉潔自律的過程中,我們黨逐漸形成了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群眾和批評與自我批評等一系列優良傳統,極大地增強了黨組織的戰鬥力,爭取了民心,為奪取全國勝利奠定了基礎。新中國成立後,我們黨成為在全國範圍內執政的黨,脫離群眾、消極腐敗的危險也增加了。黨中央及時開展整風運動、三反五反運動,領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等反腐敗法規,依法審判了劉青山、張子善等腐敗分子。這些舉措有力遏制了消極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
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我們黨認識到執政黨的黨風問題關係黨的生死存亡,始終堅持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懲治腐敗,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治理腐敗道路。隨著改革開放深入推進,我們黨更加深刻地認識到,領導權問題和依靠力量問題,是克服消極腐敗危險、取得事業勝利的關鍵。廣大人民群眾對消極腐敗現象十分痛恨,他們有著強烈的反腐敗意願。我們黨將依靠黨自身的力量與依靠人民群眾緊密結合起來,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通過健全民主法治,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監督。特別是針對執法部門和直接掌握人、財、物的崗位,建立了較為有效的約束機制。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洞察黨記憶體在的問題,深刻認識消極腐敗危險的尖銳性和嚴峻性,勇於自我革命,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紀律挺在前面,使黨的面貌煥然一新。黨中央馳而不息糾正“四風”,截至2017年10月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9.32萬起,處理26.26萬人。截至2017年11月底,中央紀委共立案審查省軍級以上黨員幹部及其他中管幹部440余人,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廳局級幹部8900余人、縣處級幹部6.3萬人,形成了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同時,積極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監督之網越織越密,克服消極腐敗危險的制度保障更加有力。
把制度建設貫穿于全面從嚴治黨
克服消極腐敗危險,必須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黨是背水一戰,沒有退路,只能向前進攻,決不能停頓鬆懈。必須牢牢把握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這個根本,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黨的十九大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為進一步克服消極腐敗危險提供了科學指引和根本遵循。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重大部署,在整體推進黨的各項建設的同時,重點解決黨內出現的新問題。為此,必須把制度建設貫穿于全面從嚴治黨的各方面、各環節,建立起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的長效機制。
健全體制機制,更加有效整治“四風”。制度不健全、不具體,監督難、執行難是導致“四風”問題出現反覆的重要因素。必須進一步完善黨內民主制度、監督制度、幹部人事制度、檢查考核制度等,發揮制度的剛性作用,織密制度籠子,形成長效機制,從根本上剷除“四風”問題存在的土壤和條件。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著力推進“兩學一做”等學習教育活動規範化、系統化、常態化、制度化,通過嚴肅的黨內生活錘鍊黨性,提升黨員幹部抵禦不良風氣的能力。從小事抓起,加大明察暗訪和公開曝光力度,堅決防止不良風氣反彈回潮。
強化制度支撐,保持反腐高壓態勢。黨中央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的判斷沒有變,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建設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工作依然艱巨繁重。要堅持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深入貫徹實施國家監察法,完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推動國家反腐敗立法切實發揮制度功效。要以“四種形態”為抓手,以制度建設推進監督執紀工作,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提高監督工作智慧化、資訊化水準,推動“四種形態”落實,做到抓早抓小。繼續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重點查處政治腐敗和經濟腐敗相互交織的案件,嚴厲懲處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幹部和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
堅持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治理消極腐敗,關鍵在於用制度規範權力運作,防止權力濫用。習近平同志指出,新形勢下,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我們要堅持黨規國法並用,以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厘清各種權力的邊界,完善權力運作制約監督機制,強化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使決策過程更加公開透明,讓黨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黨委和政府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做到權責清晰,從根本上減少腐敗機會,降低腐敗風險。嚴格正風肅紀,營造風清氣正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過 勇 作者為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