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同一天,這位叫張玉的導遊,還組織了另一個35人的旅遊團,營業額20000元,給旅行社返單8000元,人頭費14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這種明顯違法的行為,這家購物店卻竟然毫不避諱,還把給旅行社和導遊的返單、人頭費寫進賬目裏。

除了這些賬目,記者更是查到這家購物店的負責人巴明傑,給眾多導遊的轉賬記錄。

比如2018年4月14日,巴明傑給導遊張玉轉賬8000元,4月15日轉賬6000元,4月16日轉賬6000元,僅三天轉賬金額就高達20000元。

此外,巴明傑還向張麗霞、陳樂、林裴等人頻繁轉賬,而在這家購物店賬目圖片上,張麗霞、陳樂、林裴的身份都是導遊。

  四川的旅遊亂象:

一、不合理低價遊普遍存在;

二、旅行社、導遊和購物店相互勾結,通過欺詐的方式誘騙遊客購物,然後購物店再給旅行社、導遊回扣提成,這種違法行為居然被公然記在賬目裏;

三、購物店的進價和標價差距之大,最低幾百倍,最高相差近千倍,觸目驚心。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旅遊業既要抓硬體,更要抓軟體,要下大力氣提高旅遊業服務品質,做到誠實守信、童叟無欺。在抓黨的“四風”建設問題上,習總書記更是指出,辦好一件事後再辦第二件事,讓大家感到我們是能辦成事的,而且是認真辦事的。這樣才能取信於民、取信于全黨。

四川旅遊亂象的根源和現狀,其實業內很多人士都心知肚明,所以我們的記者簡單體驗調查就能發現種種問題,這也説明相關部門平時監管不到位、不充分、不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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