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
有沒有一個法律條文顯示,一個門店或一戶家庭裏儲存了“棺木”就是違法的?並沒有。
這些收繳來的棺木,著實花了當地不少錢。根據一則報道,上饒市信州區收繳棺材按照每副2000元價格進行回收。而據新京報報道,同屬上饒市的鉛山縣,官方對民眾自己上交的棺木,將給予1500元“獎勵”。與此同時,這場殯葬改革還帶有著一些強制性舉措。例如,鉛山發通知要求,“2018年6月15日前,全面完成棺木收繳,實現棺木處理‘三無’目標:即群眾家中無棺木存放,從業人員無棺木工匠,流通市場無棺木銷售。”上饒市信州區則讓轄區內所有棺材店以及居民家中主動將棺材交出。對拒不交出棺材的店舖與居民,將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並將棺材沒收。
在江西上饒市,市場上流通和家中存放的棺木數目不小。若按照一兩千元的“回收”標準來計算,整體費用或許不是一個小數目。
當然,為了推進殯改,一些地方都建立了獎補激勵機制或專項經費。以江西省為例,省級籌集的用於推進“綠色殯葬”的資金為3090萬元,但相關文件顯示,這些資金多是用於支援建設殯儀館、城鄉公益性公墓,農村公益性骨灰安葬設施等。
上饒市一些區縣這麼做,或許是為了減少殯葬改革的阻力,儘快完成殯改目標。但花納稅人的錢,購買一批將要被銷毀的棺材,這顯然並不合適;雖然個別地方表示,銷毀的棺木會用於“生物質能發電”。但這其中支出和收益的巨大逆差,也增加了這項行動的不合理成分。
其實,吊詭的現實通常暴露的是深層邏輯上的問題。對於地方政府“買棺木”的行為,有的地方稱“回收”,有的則叫做“獎勵”。無論名稱看起來多麼“溫和”,但倘若棺木收繳並非自願,而是具有強制性的,那麼問題就來了。比如,上饒市信州區對拒不交出棺材的店舖與居民,將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並將棺材沒收。
可在現實中,沒有一個法律條文顯示,一個門店或一戶家庭裏儲存了“棺木”就是違法的。一些網友不無犀利地説:“我家裏存著棺木怎麼了?你有什麼權力來收繳我的財産?”
所以對於當地執法者來説,一方面,這種收繳棺木的行為並沒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來撐腰;另一方面,實現棺木“三無”,又是不容分説的行政命令。在這種矛盾之下,這些地方只能採取“付錢+收繳”的方式。
這場轟轟烈烈的殯改行動始於4月初,上饒召開全市農村工作會議暨綠色殯葬現場推進會,其中“殯改”是重要內容。根據會議消息:“確保到今年年底每個村都有公益性墓地”“確保可視範圍內沒有亂埋亂葬墳墓”“確保2020年底之前全市火化率達到100%”。
殯葬改革應該支援,但地方政府的行政行為應源於法律的授權,特別在這種100%“一刀切類”的目標下,也要警惕有的基層政府官員為了達到完美目標而産生越權衝動。這提示相關方面,在推進殯改的過程中,要牢牢守著“合法合規”這條紅線。權力一旦缺乏對法律的敬畏、對公民財産權利的敬畏,不僅容易造成民意反彈,也會出現類似“花錢買廢品”的荒唐結果。
□思凝(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