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污染反彈問題十分典型,性質惡劣。”4月20日,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三起這樣的案件。從生態環境部通報的情況看,三起案件背後都有地方政府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有的地方政府甚至為違法企業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

三起案件或已被紀委立案,或已移送地方。生態環境部表示,對於在督察整改中得過且過、敷衍應對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以看得見的成效兌現承諾,取信於民。

邵陽市政府被指督辦不力

湖南省邵陽市洞口縣威淩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淩公司)是一家主要利用回收的危險廢物作為原料進行金屬冶煉的企業。生態環境部説,根據群眾舉報,2017年12月,原環保部對威淩公司中央環保督察污染反彈問題進行了專項督察。

“現場督察時,威淩公司所用燒結機加鼓風爐工藝為國家産業政策早已明令淘汰的落後生産工藝;企業廢氣無組織排放嚴重;刺激性氣味濃烈;生産環境惡劣;脫硫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生態環境部説,2017年12月11日至12日,湖南省監測顯示,威淩公司二氧化硫濃度、顆粒物濃度等均超標,其中,二氧化硫濃度超標3.9倍。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4月至5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湖南省期間,先後4次交辦威淩公司嚴重環境污染問題。生態環境部説,督察結束後,當地有關部門在企業沒有落實整改要求的情況下,2017年9月3日擅自撤銷監管措施,導致污染反彈,群眾反映強烈。

生態環境部指出,洞口縣委、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企業存在的問題聽之任之,工作流於表面,僅對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石江鎮政府駐威淩公司整改工作值班值守記錄弄虛作假。2017年7月13日和7月14日,邵陽市及洞口縣兩級環保部門向湖南省環保廳出具威淩公司已按要求基本整改到位的證明。2017年9月4日,湖南省環保廳在沒有認真審核把關的情況下,又為威淩公司發放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生態環境部認為,邵陽市政府作為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第一責任主體,對威淩公司污染反彈問題重視不夠,督辦不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雖然2名企業負責人被行政拘留,但生態環境部認為,中央環保督察污染反彈問題十分典型,性質惡劣。為此,生態環境部就專項督察情況形成了問題案卷,並按有關程式移交給湖南省。對此案,湖南省黨政主要領導均作批示,要求依法依規依紀實施問責。生態環境部表示,目前,湖南省紀委已經立案,調查問責工作正在進行中。

鹽城市查處過程中避重就輕

江蘇省鹽城市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豐公司)是全國農藥行業的大型企業,也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據群眾舉報,2018年3月中下旬,生態環境部組成督察組對輝豐公司問題開展了專項督察。

督察發現,輝豐公司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據生態環境部介紹,督察組在廠區兩處區域現場組織挖掘,“一處掘深僅1.5米即發現散發刺激性氣味的黑色污泥,經取樣鑒定屬危險廢物;掘深3米後滲出散發刺激性氣味的黃色污水,廢水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濃度嚴重超標。”生態環境部説,兩處填埋區域甚至建有生産車間或其他建築物,以逃避監管。同時,經對周邊地下水取樣監測,地下水已明顯受到污染。

據生態環境部介紹,輝豐公司下屬企業被查出近百噸袋裝或桶裝危險廢物,刺激性氣味濃烈。

生態環境部説,督察還發現這家企業約2.2萬噸化工殘液非法轉移,偷排外環境。在這家企業,督察人員發現:“現場污染嚴重,刺激性氣味濃烈。”同時,“輝豐公司長期利用雨天將含有甲苯、三氯苯酚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高濃度廢水通過廠區清下水管道排至廠區西側八中溝,進而匯入黃海。”生態環境部透露,僅2015年利用暴雨時機就10余次偷排高濃度廢水。

“輝豐公司為應對督察組現場檢查還臨時編造危險廢物管理臺賬,並提供虛假報表。”“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十分突出。”生態環境部指出,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江蘇省後,兩次交辦反映輝豐公司污染問題。但鹽城市及大豐區在查處過程中避重就輕,僅就企業環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未對偷排高濃度廢水問題開展針對性調查,最終以舉報不實為結論向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透露,2013年以來,鹽城市及大豐區黨委政府及其環保部門收到上級轉辦或群眾直接舉報涉及輝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的信訪130余件,但均未引起足夠重視,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3年多的時間裏,除在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時就企業危險廢物未網上申報問題罰款5萬元外,再未對企業環境問題進行實質性處罰。“2018年1月,群眾通過律師致信鹽城市委、市政府,反映輝豐公司在2017年利用暴雨偷排高濃度廢水情況。”生態環境部説,鹽城市環保局未經核實,即于2018年1月25日公開調查情況,認定輝豐公司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

2018年4月11日,生態環境部致函江蘇省政府,要求嚴肅查處輝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同時已梳理形成問題案卷,將於近日移交江蘇省委、省政府,建議江蘇省依法依規依紀實施問責。

當地暗中默許企業恢復生産

2017年4至5月,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湖南期間,曾兩次收到群眾舉報,反映湘西自治州鴻升紙業(以下簡稱鴻升紙業)長期違法排污問題,中央環保督察組按規定轉湖南省辦理。

生態環境部説,督察進駐結束後,鴻升紙業在未實施具體整改措施的情況下,擅自通電恢復生産,違法排污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

生態環境部指出,永順縣政府及經信、環保等有關部門,以及澤家鎮黨委、政府對企業擅自恢復生産、污染反彈行為視而不見,沒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當地經信部門及澤家鎮政府甚至暗中默許企業恢復生産。 

就這起案件的查處結果,生態環境部透露,湖南省依法依規關閉了鴻升紙業;2018年3月,湖南省責成永順縣政府向湘西州政府作出深刻檢查,並對永順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宋維榮等10名責任人進行了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