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4月20日電 (記者 洪堅鵬)海南省人民政府20日公佈了《免簽證來瓊旅遊外國人服務和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該辦法共21條,就免簽證來瓊外國人落地接待、停留時間和區域等方面作出了規定,將於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辦法”于去年12月經六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9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辦法”施行後,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公佈的《外國人免簽證來瓊旅遊團服務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相較于《外國人免簽證來瓊旅遊團服務和管理辦法》,“辦法”細化了公安、旅遊、外事、海關、邊檢等行政主管部門的責任與要求,要求各部門做好免簽證來瓊旅遊外國人相關服務和管理工作,為其提供方便。

“辦法”要求旅行社應當配備接待免簽證來瓊旅遊外國人的專職人員和外語導遊,並在其入境前24小時,向公安機關和邊檢報送旅遊人員身份資訊和行程安排,未按照規定報送的,不得免簽入境。各級政府部門設立的政務服務大廳、旅遊諮詢服務中心、服務熱線,以及旅遊度假區、免稅商店等單位,根據需要配備外語人才,為免簽證來瓊旅遊外國人提供必要的翻譯服務。

“辦法”提出,旅遊、外事、交通運輸等行政主管部門,海關、邊防檢查等口岸查驗單位以及民航、港口、鐵路、道路客運、旅行社等企業應當與外國人服務管理資訊平臺聯網,將免簽證來瓊旅遊外國人的身份資訊及離島購票、驗證、安檢等數據資訊實時傳送到外國人服務管理資訊平臺,對免簽證來瓊旅遊外國人實行聯動服務和管理。

航空公司應當將免簽證來瓊旅遊外國人的購票資訊實時推送給海關、邊防檢查等口岸查驗單位,方便實施預檢查,減少現場通關等待時間。

“辦法”指出,旅行社未按照國家規定招徠、組織、接待免簽證來瓊旅遊外國人,導致外國人不能入境的,需承擔外國人滯留海南及退運出境所産生的費用。“辦法”禁止外國人租借漁船、貨船等船舶出海。(完)